【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歙县2020年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黄山市2020年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黄商民生〔2020〕1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2020年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工作。
二、起草过程
《关于印发歙县2020年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由我局牵头与县财政局联合发文,全面贯彻《关于印发黄山市2020年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黄商民生〔2020〕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起草。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聚焦脱贫攻坚,在巩固巡视整改成果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发展农村电商力度,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强化农产品上行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农村电商品牌建设,推进农产品出山进城,解决“卖难”问题,助力贫困村、贫困户的稳定增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齐短板,为乡村振兴打牢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补短板、优结构、再升级”的工作思路,巩固提升贫困村电商服务网点服务水平;发展多样化的农村市场主体和品牌化特色农产品;加强农村电商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农村群众的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增长10%以上,达到9亿元;推进农村电商示范建设,争创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培育3个省级电商示范村,培育一批在农村产品上行、电商扶贫等领域具有示范性的电商服务网点;加强农村电商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打造一批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和品牌。 (三)实施内容 1.加大电商配套体系建设。配合县交通运输、发改委、邮政管理等部门,着力解决农村物流快递问题,加强农村电商发展需要的相关服务、仓储加工、品牌规划、市场推广等配套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与电商发展需要的供应链体系和产业链体系。加大对冷链物流的投入建设力度,为鲜活农产品出山进城提供品质保证。 2.拓宽农村电商销售渠道。继续巩固原有电商平台销售渠道,积极拓展短视频、社交媒体等新媒体销售渠道,扩大贫困地区农产品网销规模。鼓励电商企业通过抖音、快手等社交媒体开展时令农产品网络直播销售;积极开展消费扶贫,鼓励单位和个人优先采购、消费贫困地区农特产品。推动电商骨干企业深入贫困地区开展产销对接,建立长期利益联结机制。 3.培育农村电商品牌。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产品品牌,推进现有品牌打造,挖掘培育新品牌,支持开展区域公共农村电商品牌建设,鼓励对产品进行统一注册、统一包装、统一生产标准和统一推广,打造歙县区域公共品牌。支持农村电商企业做大做强,联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推进农村电商企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产品信息数据化、可视化、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查。 4.培训农村电商人才。继续加强驻村工作队、村“两委”、扶贫专干、大学生村官等电商培训,培养一批懂电商的干部,一批愿意从事电商的人,特别注意培养有意愿、有能力的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留守妇女、残疾人等群体。鼓励能参与、愿参与的贫困户通过电子商务创业就业。 (四)资金筹集 积极争取省级农村电商奖励资金,做好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相关项目建设、验收和管理工作。加强社会监督,项目监管,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在省市政策引导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统筹整合政策资源,提升农村电商服务和发展水平。 (五)保障措施 1.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把农村电商提质增效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任务,县人民政府是第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为直接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安排专人抓好落实。 2.强化督促调度。县政府把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工作推进、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督促调度,对工作滞后、进展缓慢、违规实施的,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3.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和网络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成效、典型经验和政策举措,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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