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1743073278U/202602-00003 信息分类: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招商,公民,企业,其他,DOC,青少年 发文日期: 2026-02-02
发布机构: 歙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6-02-02
生效日期: 2026-02-02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促进消费
内容概述: “徽动消费·惠购新春”歙县2026春季促消费活动方案 性: 有效

“徽动消费·惠购新春”歙县2026春季促消费活动方案

作者:歙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2-02 14:58 信息来源:歙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促消费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徽动消费·惠购新春”歙县2026春季促消费活动

二、企业参与条件

1.在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经营,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汽车零售、家电家具企业。

2.参与企业商品、服务质量好,近3年来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事故,未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

3.参与企业承诺诚信经营,结合自身情况配套开展优惠让利活动,同时保证商品质量、活动内容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

三、活动内容

(一)购房送家电家具消费券

2025年12月“徽动消费·冬日畅购”歙县购车惠民补贴活动的购房专属购新车补贴30万元财政资金额度划转至购房家电家具消费券资金池。

在规定时间内202611日至2026310日)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在县房管中心完成备案的购房者(以合同签订及备案时间为准,不包含车库、杂物间等辅助性用房)发放3张满1500元减1000元家电家具满减券,按照在县房管中心备案的时间顺序发放,限购房者使用,先到先得,发完为止(如购房者撤销房产备案,则需从购房款中扣减使用金额归还财政)不能与国家、省、市等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购新等政策叠加享受。领券后在2026年3月15日前使用,逾期未核销将清零,活动结束后2026316日)家电家具满减券结余资金划转至汽车消费补贴资金池。

(二)汽车消费补贴

活动期间(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3月31日),投入专项财政资金100万元用于发放汽车消费补贴,不限户籍的18岁以上个人消费者,在我县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购买家庭乘用车可以参与活动。(家庭乘用车是指7座及以下非营运小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不包括货车、营运车、特种车、二手车。)  

按照购买裸车价格分档位发放补贴(车辆价格以汽车零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为准。):

(一)5万元(含)至10万元的汽车补贴2000元/辆;

(二)10万元(含)至15万元的汽车补贴3000元/辆;

(三)15万元(含)至20万元的汽车补贴4000元/辆;

(四)20万元(含)以上的汽车补贴5000元/辆。

申报流程:参与车企收集好消费者的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在活动平台中清晰、完整、准确填报,且保证上传的全部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每个消费者限领取一次补贴,按照申报材料时间先后顺序,对于材料完整的先申报先审核,审核通过的于活动结束后发放政府补贴。如消费者发生退车行为,需主动退还消费补贴金额。

申报材料:1.车主身份证正反面;2.购车合同;3.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4.所购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2页;5.发放补贴的车主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购车合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均必须在活动时间内开具

四、有关要求

1.活动组织方将根据活动执行、资金使用、市场反馈等情况,适当调整活动规则、活动时间等,确保完成消费券发放。

2.参与商家及其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否则将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停止活动并进行追索追究。

3.参与商家须配套开展促销、让利活动,发生消费者投诉商家未落实上述要求,经查证属实且拒绝整改的,列入诚信黑名单,取消活动参与资格。

4.参与商家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保护、诚信经营等主体责任,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消费体验,及时处置消费纠纷。印制并布放门店宣传物料,营造商业场所良好活动氛围。

五、任务分工

县科商工信局: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制定活动方案。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活动宣传,开展统一、集中宣传。

县财政局:负责发放消费券专项资金的保障和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活动期间市场监管工作。

承办平台(歙县徽创智慧旅游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活动的平台搭建、宣传推广、消费补贴审核和发放、商家报名审核入驻、消费补贴发放效果分析评估等相关工作;启用风控机制,防范套取资金等恶意行为;客服人员及时反馈商家诉求,增强商户和消费者活动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