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全市仍有20余家企业共计373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未予以淘汰(我县台)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黄山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修订)》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全市仍有20余家企业共计373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未予以淘汰(我县10家企业共计297台)。
二、整改实施主体
歙县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照四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督促5家企业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明确规定淘汰时限的59台设备完成淘汰工作。
2.对照四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鼓励引导8家企业逐步淘汰238台落后设备。
四、目标任务
《淘汰目录》明确淘汰时限的落后机电设备全部完成淘汰,未明确时限的设备逐步淘汰。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5家企业于2025年12月底前已完成明确规定淘汰时限的59台设备淘汰工作。
2.8家企业于2025年12月底前已完成238台落后设备淘汰工作。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向黄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监督电话〔黄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559-2355111
电子邮箱〔黄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9251398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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