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1743073278U/202501-00009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企业,其他,DOC,青少年 发文日期: 2025-01-02
发布机构: 歙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5-01-02
生效日期: 2025-01-02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政策解读
内容概述: 《黄山市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黄山市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作者:歙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5-01-02 08:36 信息来源:歙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22〕52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市级产业扶持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黄政办〔2023〕25号)精神,进一步聚焦二产“提质扩量增效”,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引导激励和撬动作用,强力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规〔2023〕258号)、《“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国科发区〔2022〕264号)等文件,在原《黄山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黄山市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修订)》《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黄山市激励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若干政策规定》《黄山市促进质量提升若干政策》基础上,结合近年工业科技领域支持重点,制定本政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意义: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精神,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智能绿色制造强市。

总体考虑:落实省、市两级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实现以财政、国企资金“小投入”撬动社会资本“大投资”,及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的要求,对第二产业涉企资金进行“结构性重整”。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整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政策,经征求各区县、黄山高新区、各市直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形成《黄山市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起草稿)》。

2024年2月-5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次发文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意见,并对《政策(起草稿)》进行修改,形成《黄山市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初稿。

2024年5月10日-20日,组织召开《黄山市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评估会议,国有企业、银行、中介机构、民营企业家(两代表一委员)参会,并对政策可行性达成一致意见,形成《黄山市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2024年6月5日,将《黄山市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发至各地各单位征求意见,共征集意见13条,其中已采纳6条,未采纳6条,部分采纳1条;

2024年6月5日-7月5日: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4年10月18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2024年10月21日,提请市政府审议《黄山市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送审稿)》。

2024年11月6日,通过市委政法委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

2024年11月14日,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性审查。

2024年12月5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2024年12月19日,市政府第六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全力推进“五个一批”,推动规上企业培育。

对全市制造业企业开展分类评级,示范引领,逐级推进,鼓励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新增一批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生态主导力的黄山特色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

积极培养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含“小巨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10亿元制造业企业。

深化“海聚英才·揭榜挂帅”,持续征集技术需求。积极组织参与2025年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安徽“双创汇”走进黄山等活动,深化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浙江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院所合作,提高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量。

持续做好对接,帮助重点企业加快上市进程。

五、主要内容

《黄山市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在原政策的基础上,保留条款4条、修改条款19条、新增条款16条、删除条款18条。经梳理,现划分为“支持金融协同放大、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科技创新、支持品牌建设、支持素质提升”五大类别。其中免申即享类政策14条、即申即享类政策16条、竞争评审类政策11条。

(一)支持金融协同放大:采用贴息扶持、担保扶持、股权投资、科技创新券、其他等创新金融方式,推进企业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支持企业无抵押物贷款,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引导国有企业等将基金投入给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工业项目,鼓励工业企业积极引入基金参与。

(二)支持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实力较强、基础较好的制造业企业积极实施技术改造,加大设备投入,采用新型网络技术、工业软件改造提升生产管理流程,提升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引导产业集聚。鼓励高技术投资,提高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保护。

(三)支持科技创新:鼓励企业通过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企业科技创新实力,通过校企深入合作,解决制约我市主导产业核心关键技术问题。鼓励企业开展研发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保护。

(四)支持品牌建设:推动各行业工作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管理体系升级,品牌价值提升。

(五)支持素质提升:鼓励企业参与国家级称号认定,鼓励企业入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帮助中小微企业完成基础的数字化应用软件布局和管理流程数字化提升。引导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一对一上门开展政策宣贯工作,扩大政策知晓面。

六、创新举措 

1.调整支持方式。政策条款分类采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竞争评审等方式,竞争评审事项待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等事项资金计划确定后,根据资金结余情况再做安排。

2.明确目标任务。针对原办法支持方向零散,补助资金分散的情况,根据工业科技领域工作重点,本政策保留了省对市考核、有效促进产业提升的相关认定条款,删除了部分省级认定条款,新增了金融支持类政策条款。

3.聚焦工作重点。企业设备投入是工业经济运行和工业技改投资的主要支撑,本政策进一步聚焦工业运行和工业技改投资2个主要经济指标,申报条款设置和资金投入方向聚焦金融协同放大、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投入,鼓励引导企业加大投资,其中金融类支持条款预估费用超过市级二产资金的60%。

七、保障措施 

1.明确职责分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负责对专项资金的部署、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会商沟通、协同配合,确保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落到实处。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市直相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的设立申请、项目审查、资金安排、绩效管理、项目监管等负责;市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和监督检查等负责。股权投资由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投资和管理。

2.强化资金保障。专项资金在预算额度内实行项目间平衡调剂,根据年度实际执行情况统筹安排。按照财权和事权匹配原则,本政策涉及的落实省级配套政策,根据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兑现。对市级奖补对象兑现100%,对屯溪区、黄山高新区奖补对象兑现60%,对其他区县奖补对象兑现40%;支持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开展政策宣贯条款市级兑现100%;知识产权条款市级兑现40%。各区县、黄山高新区结合实际对市级政策进行有效跟进补充,形成叠加性政策体系。

3.资金审核要求。企业的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不得重复享受同级政策支持,奖补资金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予以兑现。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如有对《黄山市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不理解之处,可咨询条款对应的责任单位: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小企业科0559-2355868;

市发展改革委 产业创新发展科0559-2350532;

市科技局 综合规划与政策法规科0559-2357182;

市财政局 金融协调科0559-2350190;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0559-252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