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歙县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评定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1.直接服务于我县工业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优秀人才,具体要求见《办法》第五、第六、第九条有关规定。
2.近3年内申请人无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所在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正常,具有良好的成长性,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二、申报材料
申请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评定,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歙县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评定申请表》(附件),表中主要工作实绩内容必须如实反映申报人任职近三年以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个人成绩、帮助企业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等,一般不超过800字;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知识产权、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企业的工商、税务登记证明材料、公司章程及出资证明、正式合同等证明其出资人资格、股权比例、担任公司职务等材料;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个人征信材料。
以上第2、3条材料申请人根据《办法》第五条要求据实提供,不是所有申请人都需要提供。
三、其他事项
1.各有关企业做好申请人推荐工作,企业负责人需签署同意推荐申报意见,并加盖公章。
2.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照《办法》、《操作流程》积极组织指导辖区企业青年人才申报,审核后在《歙县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评定申请表》上盖章。
3.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请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于10月20日前报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高新技术与创新发展股,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