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1743073278U/202408-00007 信息分类: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招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民,企业,其他,DOC,青少年 发文日期: 2024-08-06
发布机构: 歙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4-08-06
生效日期: 2024-08-06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促消费活动
内容概述: 关于“徽动消费·乐购一夏助力古城灾后复苏”促消费活动的补充通知 性: 有效

关于“徽动消费·乐购一夏助力古城灾后复苏”促消费活动的补充通知

作者:歙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08-06 16:47 信息来源:歙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

各申请补贴消费者:

为更好满足广大群众的消费需求,对于因歙县“6·20”、“6·23”洪水受灾而没有投保车损险的车辆,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机构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旧车行驶证(行驶证车主与新车购车发票车主必须为同一人)、受灾所在的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开具的车辆受灾证明、受灾车辆照片(显示车牌)等资料用以佐证车辆受灾来申报补贴。

其他未尽事宜仍以《徽动消费·乐购一夏助力古城灾后复苏”促消费活动方案》为准。

歙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