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73278/202406-00005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招商,公民,企业,其他,DOC,青少年 发文日期: 2024-06-13
发布机构: 歙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4-06-13
生效日期: 2024-06-13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内容概述: 《关于强化创新引领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性: 有效

【文字解读】《关于强化创新引领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作者:歙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06-13 16:51 信息来源:歙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创新引领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会议安排,现就相关内容作简要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能源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有序发展光能源、硅能源、氢能源、可再生能源”。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全球能源绿色转型步伐加快,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已成为推进能源革命进程的重要驱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安徽省积极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顺应绿色转型发展的趋势,前瞻布局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形成了光伏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前列、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加速集聚、部分重点环节产品和技术处于领先地位的基础优势。当前,全球光伏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先进技术加速迭代、新型储能方兴未艾,为我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为加快推动产业锻长补短、聚链成群、集群成势,有力支撑智能绿色的制造强省建设,编制形成了《指导意见》。

二、总体考虑

一是坚持目标引领。根据我省产业发展基础和未来发展态势,《指导意见》从产业规模、创新能力、重点企业、智能化绿色化4个维度提出了16项细化目标,系统性构建发展目标体系,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与江苏、浙江等先发地区相比,我省还存在研发创新能力不够强劲、产业配套环节不够健全、区域产业布局不够协调等短板。《指导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工作举措。

三是坚持分类施策。当前,先进光伏产业正从产业规模高速增长期迈入提质扩量优化调整期,新型储能产业正从起步发展阶段步入快速成长期,两者发展阶段、发展重点存在差异。《指导意见》提出,先进光伏产业以提质升级为目标,新型储能产业以扩量增效为目标,形成既协同发展、又错位推进的格局。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发展路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共5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立足安徽、放眼世界,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创新引领、以强促大,坚持质量优先、有序发展,聚焦研发、制造、应用等关键环节,加快技术迭代升级和创新应用,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主流技术质效领先、下一代技术加速布局的创新体系基本形成;重点环节优势明显、配套环节日趋完善、应用环节领先示范的产业链条更加完备;以合肥市、滁州市为引领,其他区域特色布局、竞相发展、充满活力的“双核多极”产业格局更加健全;力争产业营收超5000亿元。

到2027年,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明显增强,多元化应用示范卓有成效,产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持续加强。力争产业营收超7500亿元,培育1—2家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成为我省重要支柱产业。

(三)发展路径

先进光伏产业突出提质升级,加快推动“四个升级”,即电池片迭代升级、技术升级、创新能力升级和产业链升级,构建技术先进、优势突出、配套完善的产业生态体系。

新型储能产业突出扩量增效,重点聚焦“三个扩量”,即扩大产品供给、扩容优质企业、扩张市场应用,加快形成以锂离子电池储能为主导、多元储能技术协同推进的产业布局。

(四)主要任务

《指导意见》围绕发展目标和路径,提出7大行动23条具体举措。

一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一体化推进关键技术攻关、创新载体培育和前沿成果转化。梳理产业技术链图谱,通过“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竞争赛马”等方式,推进产业链技术创新;支持创新平台提档升级,引导龙头企业在皖设立研发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发挥天使基金、“三首”政策等引导作用,加快成果转化应用。

二是产业链锻长补短行动。聚焦强链、补链、延链,重点抓好“四个一批”。引育一批“链主”企业,推动在皖设立企业总部、运营总部、区域总部和研发制造基地;引育一批关键配套企业,聚焦价值链高端环节和薄弱缺失环节,增强产业链韧性;引育一批系统集成龙头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延伸布局后端服务;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加快配套产业在皖北地区发展。

三是产业层级提升行动。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企业产品提档升级,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加快推进“智改数转”,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设一批零碳工厂、绿色低碳园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是产业生态优化行动。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构建良好生态。加强产业高端紧缺人才引进培养,优化引才育才、尊才爱才的环境;完善金融支撑体系,统筹用好金融产品、资本市场、政策工具,为优质项目提供金融“源头活水”;搭建行业服务平台,促进各类要素对接耦合。

五是海外市场拓展行动。树立国际视野,积极嵌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组织和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优化完善产品出运通道,促进本地产品“卖出去”;支持企业完善境外营销服务网络,参与国外项目建设,加快布局海外生产基地,鼓励本地企业“走出去”。

六是应用牵引场景示范行动。探索新场景、新模式、新机制,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拓展应用光储融合多领域场景,力争培育一批国家级示范企业和项目;推动合理布局,发展“大规模集中共享式储能”“新能源+储能”模式,统筹布局全省储能项目;完善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价格机制,探索建立新型储能成本补偿机制。

七是规范有序发展行动。重点做好“两防范、一提升”。防范低端产能重复建设,落实行业规范管理要求,指导各地合理引进建设项目;防范区域同质化竞争,引导各地结合实际差异化布局产业、项目;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推动省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对接,提高本地化配套水平。

(五)保障措施

《指导意见》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专业指导、强化政策支持、强化要素保障、强化督促落实等5个方面落实具体保障举措。明确成立我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产业集群建设,督促各项工作落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厅,承担日常工作。同时要求研究制定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目前,专项政策正按程序报审。

希望各地、各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共同抓好《指导意见》落实,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