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73278/202401-00008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招商,公民,企业,通知,DOC 发文日期: 2024-01-08
发布机构: 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4-01-08
生效日期: 2024-01-08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活畜储备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生猪活畜储备企业储备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 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生猪活畜储备企业储备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歙县科技商务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4-01-08 09:57 信息来源: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

各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生猪养殖企业:

为扎实做好2023年度市级生猪活畜储备工作,根据市《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生猪活畜储备企业储备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黄商运〔202315号)文件精神,开展2023年度市级生猪活畜储备企业储备资质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的基地场原则上常年存栏规模不少于1000头(具备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无重大疫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已获得并承担中央、省级储备肉任务的企业不再考虑。

1.企业和基地场的基本情况。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上一年生产、销售情况,年出栏量,在栏生猪数量等,企业填写代储企业和基地场资质申请表相关栏目(见附件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2.基地场的位置图在地图上找到基地场的具体位置(http://www.265.me/),截图彩色打印(卫星地图模式,并标注谷歌地球经纬度。

3.基地场的平面效果图涵盖整个基地场的平面图,注明方位,猪舍编号和类型(产室、保育、育肥等),明示拟圈养市级活畜储备的猪舍。

4.拟圈养市级活畜储备的猪舍平面图标注朝向,拟圈养市级活畜储备的猪舍;每栋猪舍的猪栏划分情况和数量;每间猪栏最多可饲养育肥猪数量;每栋猪舍最多存栏育肥猪数量。

5.相关照片包括:企业正门照片,各区县商务、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工作人员核实的现场照片;猪舍外部照片和猪舍内部照片;饲料加工现场照片等。

申报材料一式110日前报至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内贸股6510317)。


附件

附件.1市级储备肉活畜储备企业申报表.doc

附件2市级储备肉活畜储备基地场资质条件.doc

 

 

 

 

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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