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局长汪璟峰解读《关于印发歙县“科技贷”操作细则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按照“资源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科技贷”能够有效解决企业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效益,加强金融要素和科技创新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二、起草依据
根据《关于开展“园区贷”、“科技贷”工作的通知》(经开字〔2022〕62号),结合我局工作职能起草本通知。
三、主要目标
落实助企纾困举措,简化科技型企业申报流程。
四、主要内容
主要介绍了科技贷推荐周期、流程、风险管控、科技贷准入条件。
推荐周期:每季度一次。
推荐流程:1.企业申报,县科商经信局初审;2.县担保公司尽调;3.拟推荐;4.评审;5.报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6.放款情况汇总。
五、工作举措
1.组织申报。县科商经信局按季组织企业申报,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后的“科技贷”申请企业汇总表推送至县担保公司。
2.开展尽调。县担保公司在收函后及时按照要求协助开展尽调,在15个工作日内将各企业尽调报告报县科商经信局。
3.科技贷“白名单”推荐。县科商经信局收到担保公司尽调报告后 10 个工作日内,核实企业贷款信息,召开会议研究、评审,最终确定科技贷“白名单”及最高贷款额度和白名单有效期限。
4.上报放款。县担保公司根据会议结果,在 7个工作日内,将科技贷“白名单”及贷款最高限额报安徽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由其推荐各合作银行,各合作银行审批放款。
5.跟踪汇总。县担保公司统计审批放款情况,在收到各合作银行放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将《科技贷企业放款情况汇总表》 报县科商经信局。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宣传。县科商经信局要深入企业,宣传科技贷政策,让企业了解科技贷的各项要求与成效,提高知晓率和满意度。
2.加强合作。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勇于担责,主动作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进一步提高“科技贷”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