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73278/202307-00017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公民,企业,其他,DOC,青少年 发文日期: 2023-07-19
发布机构: 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3-07-19
生效日期: 2023-07-18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政办〔2023〕12号 词: 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内容概述: 【负责人解读】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局长汪璟峰解读《歙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局长汪璟峰解读《歙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作者:歙县科技商务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3-07-19 10:42 信息来源: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

一、制定依据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4号)、《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黄政办〔2020〕25号)、《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黄政办〔2022〕56号)。

二、制定的目的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思想,落实省市关于科技创新各项政策举措,更好的发挥专项资金引导激励作用,县科商经信局在原《歙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歙政办〔2020〕35号)的基础上,针对近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考量省市科技创新考核指标设置要求以及科技工作新趋势,开展了修订工作。旨在通过专项资金政策激励,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以科技创新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起草过程

2022年12月,拟定《歙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初稿。

2023年3月22日-4月22日网站征求公众意见,同步于3月22日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收到反馈意见3条,采纳意见2条,1条不采纳。

5月29日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

5月29日再次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收到反馈意见2条,采纳2条。

按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后,报经县第 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7月18日以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四、主要内容

原政策《歙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歙政办〔2020〕35号)主要框架共十条,原条款共十六大项,32小项;《歙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保留主要框架十条,科技创新扶持条款调整为九大项,18小项。

《歙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与原政策相比,合并2小项,删除条款12小项,其中县级不执行的条款8小项,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另行制定政策的条款4小项,32小项条款调整18小项。原政策《歙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歙政办〔2020〕35号)“(十二)支持科技创新工作”调整为《歙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中的“第六条”。

五、工作举措

一是高度重视。政策修订是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考虑的因素涉及方方面面,我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通过政策比对、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等大量细致的工作,不断完善政策。

二是及时对接。及时与政策涉及单位对接,听取上级和部门专业意见,并及时整理分析,应用到政策当中。

三是注重实效。按序推进政策修订工作,并及时出台。

六、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宣传,及时入企宣传新修订的《歙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不断扩大政策的知晓面。做好企业申报指导,认真拟定申报文件,尽量做到“应报尽报”,不断扩展政策申报面。

二是按序兑现。及时跟踪服务,确保有序推进,做好政策兑现工作,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七、关键词解释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对企业研发费用税收方面的一种优惠政策。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一般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指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形式上、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如有对《歙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不解之处,可咨询歙县科商经信局高新技术与创新发展股,咨询电话:0559-6527670。

联系人:王文明(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歙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