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局长汪璟峰解读《关于印发歙县餐饮场所醇基燃料等新型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深刻汲取长春市“9.28”有关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做好醇基燃料等新型液体燃料安全决策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醇基燃料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起草过程
根据《黄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全市醇基燃料等新型液体燃料安全和全市摄影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便函〔2023〕256号)、《关于印发全县醇基燃料等新型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全县摄影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歙安办〔2023〕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职能起草本通知。
三、主要目标
1.责任落实。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生产。
2.全面排查。组织对全县餐饮场所使用醇基燃料等新型液体燃料经营、使用情况进行排查,结合醇基燃料体量和存在的隐患问题等情况分级分措施建档成册。
3.全面整治。消除餐饮场所醇基燃料等新型液体燃料供应、运输、储存和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着力清除“油气混用”的重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醇基燃料等新型液体洲料的行为。
四、主要内容
1.排查整治餐饮场所使用醇基燃料等新型液体燃料的安全储存条件、安全配套措施、储存容器及其材质情况。
2.排查整治餐饮场所使用醇基燃料等新型液体燃料的灶具、管线、接头及其安装、检维修情况。
3.排查整治醇基燃料等新型液体燃料使用单位日常安全管理情况。
4.落实责任,做好职责分工。
五、工作举措
1.自查自纠(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摸底调查,建立基础台账,督促自查自改。
2.集中整治(2023年9月1日至9月20日)。县科商经信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检查安全隐患,督促整改,打击违规违法行为。
3.总结验收(2023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县科商经信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总结归纳,建立长效机制,每周五报送《餐饮场所醇基燃料等新型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检查餐饮场所使用醇基燃料等新型液体燃料及灶具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情况,跟踪督导问题按期整改,加强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