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73278/202306-00008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公民,企业,其他,DOC,青少年 发文日期: 2023-06-27
发布机构: 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3-06-28
生效日期: 2023-06-27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科商经〔2023〕33号 词: 研发活动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企业研发活动调查工作的通知解读 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局长汪璟峰解读《关于开展企业研发活动调查工作的通知 》

作者:歙县科技商务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3-06-28 17:34 信息来源: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了解掌握相关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情况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通知要求,起草本文件。

三、主要目标

提高企业研发质量。

四、主要内容

对上年营收超1亿元(含)的规模以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法人单位以及安徽昌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徽州古典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歙县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市新安江百里大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展研发活动调查。

五、工作举措

1.各调查对象应按照《黄山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附件4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没有研发活动的请零报。

2.亿元以上企业科技专员和相关填报人员要肩负起责任,不要因零报或错报等因素影响企业高企申报和相关政策享受。

3.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所属企业研发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督促调查对象及时做好研发统计工作。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做好报表填报的指导和收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