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局长汪璟峰解读《关于做好研发费用填报工作的通知 》
一、制定背景
研发费用投入是反映地区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为进一步提升地区创新能力制定本文件。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填报要求,梳理相关要点。
三、主要目标
为做好2022年研发费用填报工作,提高研发费用报表填报质量
四、主要内容
包括填报范围、截止时间、填报方式等内容。填报时要尤其注意以下几点:
1.研发费用填报企业务必做到应报尽报,应提尽提,有省市县科技项目的必须纳入填报,并加强表间逻辑关系检查和审核。
2.研发费用填报企业务必设立科技专员(科技专员:负责协调企业财务、技术、行政等各部门和人员,并能承担联络科技服务中介、代账公司、审计机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企业外部创新要素资源,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统筹负责人),并将科技专员名单(附件1)于2月15日前报送我局。
3.所有填报107-1、107-2表等创新报表的企业要于3月31日前建立健全研发项目辅助账、研发项目等科技创新档案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2企业科技创新档案目录),对经检查档案资料完整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各级科技项目。
4.对未填报107-1、107-2等创新报表的规上企业2023年申报高企原则上不予以推荐。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规上企业应报未报107-1、107-2等创新报表的,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核查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 请各企业认真填报107-1、107-2表等创新报表,并加强审核,防止漏报、错报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等关键数据,真实科学反映我县研发投入情况。
五、工作举措
加强走访、指导和督促推动研发费用填报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强指导和协调,确保高质量完成研发费用填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