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73278/202301-00021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公民,其他,DOC,青少年 发文日期: 2023-01-19
发布机构: 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3-01-20
生效日期: 2023-01-20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科商经〔2023〕4号 词: 高企认定
内容概述: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性: 有效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歙县科技商务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3-01-20 17:09 信息来源: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

为做好2023年高企申报工作,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企秘〔2023〕2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高企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各申报企业及科技辅导机构要认真学习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和省高企认定文件,对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内容表》(见附件1)对申报材料仔细审核,对没有严格按照审查内容表进行审核而造成材料不全等不能推荐情况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不良后果。

二、扎实落实高企档案资料。

各申报企业要做好高企软硬件建设,现场原始档案资料的准备以工作提示单(见附件2)为准。同时,务必将高校技术开发合同在省技术合同登记系统做好登记(2022年1月1日前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不做要求),并将协议、发票等原件留档备核。

三、严格规范提交申报资料。

1.内容要求: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和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上传的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以科技厅皖科企秘〔2023〕26号文件内容为准。

2.截止时间:我县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15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第三批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建议所有高企申报企业第一批完成申报。

3.材料提交:请各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入国网在线打印带水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按附件3顺序规范装订。申报材料必须标注页码,不能缺项、少项,签字、日期、印章等齐全,书脊处须注明企业名称、申报年度、所在市县,书脊和书面均标注正本副本,胶装成册。纸质材料和网上材料必须一致。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报送我局高新技术与创新发展股。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摸清底数。各乡镇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对2023年拟新申报、重新认定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再次全面摸底,并于3月10前将摸底表(见附件4)报我局高新技术与创新发展股。

2.协同推进。请各乡镇和开发区管委会及时告知所属企业,加强指导和协调,确保企业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各申报企业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加强与会计审计等机构协调,力争按时第一批报送。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人:许有国;联系电话:0559-6527670;邮箱:1539965902@qq.com。

申报材料附件2-4.docx

关于开展黄山市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皖科企秘〔2023〕26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