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011-00070 信息分类: 人事任命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公民,通知,DOC,青少年 发文日期: 2020-11-10
发布机构: 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1-12
生效日期: 2020-11-10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政人〔2020〕12号 词: 歙县人民政府公报2020年第11期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曹俊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作者:歙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0-11-12 10:12 信息来源:歙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兹任命:

曹俊同志任县公安局徽城派出所所长;

凌新宏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招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胡志辉同志的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凌志忠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吴淑华同志的县公安局徽城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胜同志的县公安局街口派出所所长职务。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