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红十字会机关
(一)机构职能
1、贯彻上级红十字会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我县红十字会工作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依法指导全县各级红十字会工作。
3、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协助政府实施赈灾救援。
4、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和现场急救工作,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灾、防病知识;按照省、市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5、依法开展与国外红十字会组织、红新月会及港、澳、台红十字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活动。
6、组织管理全县红十字会志愿者队伍,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开展骨髓移植和遗体(器官)捐献工作。
7、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8、完成县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歙县红十字会机关
(三)办公地址
歙县徽城镇紫阳路32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
0559-6522711
(六)负责人
汪强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七)邮政编码
245200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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