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规范,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定并监督执行环境保护相关规划;
2.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3.负责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统筹协调重大环境问题。
5.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
6.负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7.负责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化建设、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环境保护科技等工作。
8.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法制监督股)
2.污染控制股(自然生态保护股)
3.环境影响评价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三)办公地址
歙县徽城镇紫霞路71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0559——6515588
(六)负责人
石大安 县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七)网站地址
http://www.ahshx.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285?type=2&nav=0
(八)邮政编码
245200
(九)办公邮箱
sxhbj55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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