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歙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歙县国防动员办公室(歙县人民防空办公
室))
一、机构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四)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
(五)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承担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相关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六)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全县“一带一路”建设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承担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七)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组织编制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安排有关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八)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动全县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等。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县域经济发展有关工作。牵头推进我县融入杭州都市圈工作。
(九)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一)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等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按规定承担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价格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相应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定价目录,研究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重要行业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成本监审。组织实施收费清单制度。负责价格认定工作。
(十三)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四)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县能源消耗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工业管理,承担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提出政策建议,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相关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省、市、县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县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七)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物资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全县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总量平衡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建立县际间粮食购销关系,协调粮食产销合作、余缺调剂。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九)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资料随机抽查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发展和规划综合股(县经济动员工作办公室、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办公室)、投资和体制改革股、产业创新发展股(以工代赈办公室)、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能源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价格股、成本认证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安全仓储股、公共交易管理股、公共交易监督股(县联合审查办公室)、长三角一体化工作办公室(融入杭州都市圈工作办公室)、 大黄山建设股
三、办公地址
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8号行政中心大楼二楼东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0559-6512143
六、负责人
汪璟峰 党组书记、主任(局长)
七、网站地址
http://www.ahshx.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267?type=2&nav=0
八、邮政编码
245200
九、邮箱
sxfgwzwgk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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