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机构职能
1.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及其它综合性材料。
3.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4.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5.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6.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7.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8.负责全县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9.做好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机关人事、思想政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承担政务公开等方面的专题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等工作;
11.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协调解读重大政策及相关信息;
12.负责县政府公报的编辑、发送、宣传、利用等工作。
13.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文秘股
2.综合股
3.信息股
4.县政府督查室
5.行政股
6.政务公开办公室
7.县热线办公室
8.县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
9.县政府政策研究室
10.外事股
11.“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监督股
(三)办公地址
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8号行政办公中心三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其中县政府总值班室7*24小时值班。
(五)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59-6512185
传真电话:0559-6512996
(六)负责人
吴坚 县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
(七)邮政编码
245000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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