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网站首页
首 页
资讯中心
县长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解读回应
数据发布
走进歙县
政务新媒体
一网
搜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歙县政府办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
减税降费
索
引
号:
003149652/202604-00004
信息分类:
减税降费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4-02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6-04-02
生效日期:
2026-04-02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1
关
键
词:
确定 住房 购买时间
内容概述:
有
效
性:
有效
【减税降费】关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确定该住房的购买时间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6-04-02 08:58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阅读次数:
次
字号:
大
中
小
文本下载
我要纠错
打印
收藏
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云搜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