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情况】加强施工许可监管,保障项目建设施工
为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筑牢工程质量安全防线,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施工,我局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管理工作。
一、强化质量安全报监管理
强化审批监管责任,保证建设单位同步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手续与施工许可证申请。在施工许可证接件时,第一时间同步开展质量安全报监现场核查,现场核查通过的予以受理;审核不合格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清单及具体标准,确保流程闭环管理。经审核通过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组织进场施工。
二、加强事中事后跟踪
建立建筑工程巡查监督常态化机制,加大诚信监督管理力度,对实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审批”的施工许可项目,在规定限期内完成承诺内容核查。对未按时落实承诺、未达到许可要求与标准的建筑工程项目,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优化帮办代办服务
建立“一对一”帮办代办服务机制,设立帮办代办专员提前指导材料准备,将帮办代办服务覆盖施工许可申请全流程,重点做好申请材料规范准备、线上审批系统操作辅导、审批进度实时跟踪等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 问题,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确保项目尽早具备开工条件。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通过持续推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全程帮办代办、构建覆盖项目全周期的审批与监管协同保障等一系列举措,加强施工许可监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保障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施工。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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