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访】关于对金山村四组河流污染问题投诉举报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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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编号 |
260129161020040 |
举报时间 |
2026-1-29 |
12345市长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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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 |
关**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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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对象和内容 |
来电人是歙县徽城镇金山村四组村民,反映村中前村干部郑志文在村中开养殖场,污水直排至河流中,导致河水污染严重,异味难闻,要求部门核实尽快督促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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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徽城镇金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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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处回复情况 |
您好!您反映“金山村四组河流污染问题”,歙县生态环境分局答复如下: 2月3日,我局配合农业农村局、徽城镇人民政府赴现场查看,经查该养殖户养有生猪大小约30头,工作人员现场已再次督促养殖户进行整改,户主承诺:1、近期减少养殖量,对生猪进行圈养,养殖量只减不增;2、严禁生猪下河;3、及时处理粪污,避免影响周边村民。该户主已就上述内容签订承诺书。2月4日,我局工作人员将调查情况电话反馈给您,您表示知晓。 如有疑问,请联系歙县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0559-6511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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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员:琚泽琪 童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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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 |
分管领导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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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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