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1677588889E/202603-00011 信息分类: 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6-03-13
发布机构: 歙县城市管理局(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6-03-13
生效日期: 2026-03-13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垃圾分类
内容概述: 诚信护航消费 分类点亮古城——歙县城市管理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性: 有效

诚信护航消费 分类点亮古城——歙县城市管理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作者:歙县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6-03-13 16:56 信息来源:歙县城市管理局(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与生活方式,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歙县城市管理局结合全县3·15现场纪念活动,在活动现场开展以“绿色消费、环保先行、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将垃圾分类理念融入市民日常生活

活动现场,县城管局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分类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示范等多种形式,向过往市民、商户和消费者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工作人员围绕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结合日常消费、餐饮购物、家庭生活等场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分类要点、投放规范与常见误区,重点讲解快递包装、塑料袋、过期商品、废旧电池等与消费行为密切相关物品的正确分类方法,引导市民从源头做好减量与分类。

现场互动氛围热烈,工作人员耐心解答市民关于垃圾分类投放、回收利用、环境维权等方面的疑问,倡导大家在理性消费、品质消费的同时,自觉践行垃圾分类,拒绝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争做绿色生活的践行者、文明城市的守护者。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与参与度。

下一步,歙县城市管理局将持续把垃圾分类宣传与文明创建、城市管理相结合,常态化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商户、进机关宣传活动,不断推动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落地见效,以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切实提升市民幸福感、获得感与满意度,为建设生态优美、宜居宜游的大美歙县贡献城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