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601-00060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1-08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6-01-08
生效日期: 2026-01-08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1 词: 二手车 缴纳 车辆购置税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企业购进二手车是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作者:歙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09:34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阅读次数:

(1)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2)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应纳税额不得为负数。其中:发生转让行为的,受让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未发生转让行为的,车辆所有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