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602-00093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日期: 2026-02-27
发布机构: 歙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6-02-2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文字解读:歙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歙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作者:歙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2-27 10:19 信息来源:歙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

一、起草背景

2025年,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以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法定化、常态化、长期化,我县按规定要求起草了《歙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予以公开。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3、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和公开工作办法》(皖府法领办〔2022〕11号)等。

三、主要内容

根据安徽省依法行政办印发的《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和公开工作办法》(皖府法领办〔2022〕11号)规定我县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即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是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主要分为七个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二是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仍需提升;少数群众法治意识还比较淡薄,“信访不信法”现象依然存在;基层法治工作力量和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仍低于全市水平等问题。

三是下一年度工作打算,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到实处。不断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全面提升法治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机制,为依法行政提供专业法治保障。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全面落实乡镇履职事项清单,深入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水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挖掘徽州文化法治元素,广泛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创新精准普法新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牵头协调作用。

四、工作举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和公开的重要意义。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制定和公开是各级政府及部门展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重要渠道和载体,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重点领域之一,也是社会各界监督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方面。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和发布工作规范有序完成。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围绕七个方面,突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推动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切实提升我县政府治理效能。

三是严格落实要求,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和公开落地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抓好落实,明确专人撰写、专人管理、专人发布。每年3月1日前,各制定公开主体向各报告主体报送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于每年4月1日前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法治政府建设年报专题”栏目公开,向社会主动“晒”好法治政府建设的“自查表”,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

五、名词解释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是指对一个地区或部门在一定时期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总结和汇报。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如有对《歙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不理解之处,可咨询歙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 联系电话:0559-6521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