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及安徽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因企业名称及供应主体调整,为保障我县疫苗正常供应和接种工作连续稳定,我中心于2026年3月2日组织开展同品种非免疫规划疫苗供应企业补充遴选工作。经小组成员评审,确定本次补充遴选结果,现予以公示。
一、补充遴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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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名称 |
原供应企业 |
补充供应企业 |
调整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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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潘太欣®) |
深圳赛诺菲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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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诺菲(江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曾用名: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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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品种全进口疫苗,仅安徽省内供应企业及主体调整,疫苗品种、质量、规格、免疫程序等均保持不变 |
二、公示时间
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9日
三、异议反映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歙县卫生监督所)免疫规划股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歙县卫生监督所)免疫规划股
联系电话:0559-6522713
联系人:朱凌燕
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歙县卫生监督所)
2026年3月3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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