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问题:第二十七批反映的上丰乡岩源村王进坑组停车场项目施工中,将破碎土石、炮渣、废弃品倾倒在主干道上方的林地和河沟里问题(受理编号:X3AH202411150070)。现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黄山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修订)》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上丰乡岩源村王进坑组停车场项目施工中,将破碎土石、炮渣、废弃品倾倒在主干道上方的林地和河沟里。
二、整改实施主体
歙县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对施工掉落在林地中的碎石和炮渣进行清理,被占用林地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四、目标任务
碎石和炮渣进行清理,被占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依法依规对毁坏林地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已对施工掉落在林地中的碎石和炮渣进行清理,被占用林地已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黄山市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市林业局〕:0559-2514538
电子邮箱〔市林业局〕:hsslyjslfh@163.com
2025年12月12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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