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0063/202512-00014 信息分类: 林长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其他,DOC,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12-1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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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作者:歙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5-12-12 16:28 信息来源:歙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202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二十七批反映的上丰乡岩源村王进坑组停车场项目施工中,将破碎土石、炮渣、废弃品倾倒在主干道上方的林地和河沟里问题(受理编号:X3AH202411150070)。现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黄山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修订)》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上丰乡岩源村王进坑组停车场项目施工中,将破碎土石、炮渣、废弃品倾倒在主干道上方的林地和河沟里。

二、整改实施主体

歙县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对施工掉落在林地中的碎石和炮渣进行清理,被占用林地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四、目标任务

碎石和炮渣进行清理,被占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五、完成时限

2025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依法依规对毁坏林地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对施工掉落在林地中的碎石和炮渣进行清理,被占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1213日至202512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黄山市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市林业局〕:0559-2514538

电子邮箱〔市林业局〕:hsslyjslf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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