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访】关于对桂林镇竦口村养鸡场异味扰民投诉举报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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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编号 |
251216161018021 |
举报时间 |
2025-12-16 |
12345市长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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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 |
匿名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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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对象和内容 |
来电人重复反映歙县桂林镇竦口村村民吴小林户在家中经营养殖场(养鸡)屠宰过程存在严重异味,有安全隐患,前期反映后问题未改善,望部门核实协调该户尽快搬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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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桂林镇竦口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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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处回复情况 |
您好!您反映的“竦口村养殖异味扰民问题”,歙县生态环境分局答复如下: 12月17日上午,我局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和桂林镇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现场核实,桂林镇竦口村竦北组居民吴成兵(别名吴小林)在自建房经营歙县成兵养殖家庭农场,屋前修建大棚用于存放待宰活禽和从事活禽宰杀作业,现存有活禽约200羽,大棚外无明显异味。屠宰废水通过管道进入屋后储液池,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鸡粪则定期进行清理还田。为全面了解实际情况,工作人员还对该居民周边的两户常住村民开展走访工作。受访居民均称吴成兵开展屠宰作业时无明显异味,未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吴成兵进一步规范屠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时清理大棚内圈舍粪污,确保屠宰废水全部纳入储液池集中贮存,杜绝外溢现象。二是督促指导吴成兵合理补栏待宰活禽,将圈舍存栏数严格控制在200羽以内。三是加大消毒清理力度,县农业农村局将发放足额的次氯酸钠消毒剂,指导该户按时、按需消杀畜栏及周边环境,降低异味。如有疑问,请联系歙县生态环境分局,联系人:魏先生,联系电话:0559—6511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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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员:魏黎明 毕春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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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 |
分管领导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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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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