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所)(不正当竞争类)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2025.11.11)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执行情况 | 当前状态 | 公示期限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处罚名称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 歙县**达养生馆(个人独资) 虚假宣传案 | 歙县**达养生馆(个人独资)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021MA****4E2K | 赵* | 身份证 | 3207231993****209X | 歙市监处罚〔2025〕224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 通过现场播放宣传视频、店内工作人员口头宣传、提问抢答等方式刻意营造其销售的保健食品具有疾病治疗、疾病预防功能的虚假效果,可能导致部分患病消费者认为当事人销售的保健食品具有疾病治疗功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 | 罚款 | 罚款8000 | 0.800000 | 0.000000 | 2025/11/7 | 2026/2/7 | 2026/2/7 | 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0210921427506 | 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0210921427506 | 1 | 三年 | 341021 | 2025/11/11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建设银行歙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歙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歙县支行、中国银行歙县支行营业部、安徽歙县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歙县支行、徽商银行歙县支行所属网点等财政指定非税收入收缴银行,或者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支付系统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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