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511-00075 信息分类: 人事任命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 发文日期: 2025-11-15
发布机构: 歙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11-15
生效日期: 2025-11-15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政人〔2025〕20号 词: 歙县人民政府公报2025年第6期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吴启明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作者:歙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1-15 17:29 信息来源:歙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吴启明同志任县林业局局长

凌国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

鲍剑同志林业局局长职务

歙县人民政府     

202511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