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动消费·冬日畅购”歙县购车惠民补贴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满足广大群众购车消费需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促消费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及活动时间
活动主题:“徽动消费·冬日畅购”歙县购车惠民补贴
活动时间:2025年12月6日-2025年12月31日
二、企业参与条件
本次活动参与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经营,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汽车零售企业。
2.参与企业商品、服务质量好,近3年来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事故,未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
3.参与车企承诺诚信经营,结合自身情况配套开展优惠让利活动,同时保证商品质量、活动内容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
报名方式:根据歙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通知,提供相关资料报名,经审核通过后,方能参与活动。
三、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歙县人民政府投入专项资金150万元用于发放汽车消费补贴,不限户籍的18岁以上个人消费者,在我县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购买家庭乘用车可以参与活动。(家庭乘用车是指7座及以下非营运小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不包括货车、营运车、特种车、二手车。)
(一)购新车补贴(资金额度120万元)
按照购买裸车价格分档位发放补贴(车辆价格以汽车零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为准。)
第一档: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燃油乘用车补贴5000元/辆,新能源乘用车补贴6000元/辆;
第二档:20万元(含)至30万元的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辆,新能源乘用车补贴8000元/辆;
第三档:3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9000元/辆,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0000元/辆。
(二)购房专属购新车补贴(资金额度30万元)
在活动时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在县房管中心完成备案和预告登记的购房者可享受专属购新车补贴,在购新车补贴的基础上额外发放1000元补贴并增加一个参与档位。活动结束购房专属购新车补贴资金额度未用完划转至下一轮购新车补贴资金池。
第一档:5万元(含)至10万元的燃油乘用车补贴4000元/辆,新能源乘用车补贴5000元/辆;
第二档: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燃油乘用车补贴6000元/辆,新能源乘用车补贴7000元/辆;
第三档:20万元(含)至30万元的燃油乘用车补贴8000元/辆,新能源乘用车补贴9000元/辆;
第四档:3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0000元/辆,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1000元/辆。
申报流程:参与车企收集好消费者的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在活动平台中清晰、完整、准确填报,且保证上传的全部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消费券不可折现,每个消费者限领取一次补贴,每套房仅可享受一次专属购车补贴,按照申报材料时间先后顺序,对于材料完整的先申报先审核,审核通过的于活动结束后发放政府补贴。如消费者发生退车、退房行为,需主动退还消费补贴金额。
申报材料:1.车主身份证正反面;2.购车合同;3.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4.所购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2页;5.发放补贴的车主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6.申请购房专属购新车补贴的需额外提供网签备案合同及预告登记证明(如购房者与车主非同一人,应提供签字盖章的购房专属购新车补贴转让说明,如撤销备案购房者需退回相关补贴)。
购车合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房合同均必须在活动时间内开具。
四、有关要求
1.活动组织方将根据活动执行、资金使用、市场反馈等情况,适当调整活动规则、活动时间等,确保完成消费券发放。
2.参与商家及其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否则将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停止活动并进行追索追究。
3.参与商家须配套开展促销、让利活动,发生消费者投诉商家未落实上述要求,经查证属实且拒绝整改的,列入诚信黑名单,取消活动参与资格。
4.参与商家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保护、诚信经营等主体责任,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消费体验,及时处置消费纠纷。印制并布放门店宣传物料,营造商业场所良好活动氛围。
五、任务分工
县科商工信局、县住建局(县房管中心):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制定活动方案。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活动宣传,开展统一、集中宣传。
县财政局:负责发放消费券专项资金的保障和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活动期间市场监管工作。
承办平台(歙县徽创智慧旅游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活动的平台搭建、宣传推广、消费补贴审核和发放、商家报名审核入驻、消费补贴发放效果分析评估等相关工作;启用风控机制,防范套取资金等恶意行为;客服人员及时反馈商家诉求,增强商户和消费者活动体验。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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