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511-00014 信息分类: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企业,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9-30
发布机构: 歙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9-30
生效日期: 2025-09-30 16:36:30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关于方先生投诉充电收费问题的情况说明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2025年度7-9月价费咨询投诉处理情况

作者:歙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9-30 16:36 信息来源: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方先生反映在鲍家花园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充电38分钟,出来的时候收了10元停车费认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对这种乱收费的行为进行核查。

经被投诉单位同意退还停车费用10元,但因方先生拒绝提供车牌信息,无法通过系统原路退还。同时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方先生,方先生表示要退费就要对所有的被收费人员进行退费,被投诉单位对方先生的诉求明确拒绝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决定终止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