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歙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余黎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企业检查频次,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县以企业发展为导向,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积极推行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发布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全覆盖推进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通过跨部门联合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确保企业监管预期稳定。目前,我县已成立由司法部门牵头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组,出台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13条,实施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建立全县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检查)目录清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要求各执法部门依法规范填报,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后经县政府向社会公布。
在行政执法检查主体方面,县司法局梳理出全县67个行政执法检查主体,凡不在目录的主体不得开展执法检查;在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方面,梳理出全县执法部门有权实施的2369项具体事项,凡清单以外的不得擅自实施。从源头上杜绝了无法定依据随意实施行政检查的问题,为进一步实施督查提供了依据手段。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聚焦企业感受,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打响“歙企无忧”宜商生态品牌。一是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拟出台《歙县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工作方案》,为各部门量身定做年度涉企检查计划,限定检查范围,协调综合执法,避免过度检查扰企;试点涉企行政检查信息系统建设,扫码后再检查,事后评估检查效果等方式,限制执法部门滥用权力。二是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针对逐利执法的问题,督导各部门均建立或适用轻微违法免罚轻罚事项目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5年一季度减免罚15526件,涉及罚款金额3136230元。三是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通过依托12345热线的信息优势,及时掌握群众对行政执法的诉求和意见建议,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同时发挥好工商联等在企业反映问题线索方面的作用。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歙县政府办“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监督股
联系电话:0559-6511855
2025年7月28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