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建议第84号的答复
胡发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大对省保单位蜈蚣岭大队址的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黄山市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84号议案《 关于要求加大对省保单位蜈蚣岭大队址的保护的建议》收悉。办理意见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升保护等级。蜈蚣岭大队部旧址(蜈蚣岭村大会堂)是为庆祝新中国成立10周年而建,现于旧址中建设了村史档案馆,收集了大量体现蜈蚣岭劳动人民精神文化的历史物件,该旧址具有重要的红色历史纪念意义。现我中心正积极对接上级文物部门提升该红色革命文物的保护等级,在现有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基础上推进申报成为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筹措资金,推进全面修缮。针对当下大会堂屋面漏水,部分横条、椽受雨水侵湿腐烂,部分墙体开裂等结构安全隐患,我中心于2024年委托文物设计单位编制了《蜈蚣岭梯田及大队部旧址修缮设计方案》并通过安徽省文物局组织的评审,我中心正全力向安徽省文物局争取革命文物修缮专项资金,目前已提交资金申请相关材料,待资金到位后立即实施修缮项目,彻底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歙县文物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559-6538477
歙县文物事务中心
2025年7月31日
注:办复类别为A、B、C、D四类:A类(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所提问题已被采纳,并列入计划逐步解决)、C类(所提问题不能解决,给予解释的)、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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