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510-00074 信息分类: 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5-10-28
发布机构: 歙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10-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2025年10月28日上午9:00,我县在县融媒体六楼会议室召开 《歙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由县住建局党组成员胡贵勇作发布 性: 有效

【新闻发布会第26场】歙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工作

作者:歙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28 11:00 信息来源:歙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发布主题:歙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工作

发布地点:县融媒体六楼会议室

发布单位:歙县住建局

发布人:歙县住建局党组成员胡贵勇

2025年1028日上午9:00,我县在县融媒体六楼会议室召开 《歙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由县住建局党组成员胡贵勇作发布。 具体内容如下: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歙县住建局,对新闻媒体界的各位朋友和社会各界人士,一直以来对歙县住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将向大家介绍县住房保障工作有关情况。

目前,我县保障性住房包含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两类。

一、公租房情况

公租房保障对象为:徽城镇中低收入以下无房居民、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采取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并举,解决住房困难家庭居住问题,组织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公开抽签分配或发放租赁补贴。

近年来,我们将人才工作与住房保障工作有机结合,有效解决人才住房问题。一是针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落实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并举,2025截至目前已发放租赁补贴17733.408万元零星分配公租房2(冷水铺公租房、阁楼)二是针对毕业已超5年的外来留歙人才,整合政府建设的公租房阁楼等现有房源,依据温馨留歙政策研定配租,采取收取市场租金的方式继续提供住房保障,今年已配租4户,帮助外来留歙人才解决住房之忧。三是针对引进人才,组织抽签分配人才公寓6套。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

2022年以来,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是经济开发区国有企业配建,保障对象为园区就业的新青年、无房职工,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审核、分配

2022我县建设经济开发区潭石村保障性租赁住房122套,截至目前已分配入住112套;2024建设经济开发区和村保障性租赁住房220套,户型为一室一厅两室一厅,每套建筑面积在3064平方米,目前已竣工,总投资7000万元

三、公租房管理情况

202411月,歙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黄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政办202472号),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申请办法、年审、退出等管理机制。公租房保障对象实行资格年审制度年审工作我局下属机构县房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分工各负其责,根据年审结果进行租金调整或退出公租房。公租房资产管理方面,县国资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主体,不断压实巡查包保责任,制定并落实《歙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资产综合巡查工作制度试行》,扎实开展资产巡查。

2025年,根据黄山市住建局及县委专项巡察的工作部署,我局会同徽投国资公司开展了公租房转租转借行为集中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已清退存在转租转借行为的保障对象10户,签订限时整改通知书19户。

住房保障工作涉及民生利益。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紧扣政策要求、紧跟时代需要、紧贴群众期盼,结合实际优化政策实施,持续推进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并举的住房保障工作模式,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无房户、留歙人才提供住房保障工作服务,确保民生实事惠民生。

最后,提醒一个事项:如果你是歙县徽城镇务工的新就业无房职工,且毕业未满五年非歙县徽城镇户口,可向歙县房管中心咨询申请公租房住房补贴。咨询电话:65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