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509-00081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企业,投资者,通知,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9-26
发布机构: 歙县发改委 发布日期: 2025-09-29
生效日期: 2025-09-26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通知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转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作者:歙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09-29 15:59 信息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阅读次数:

 
发改数据〔2025〕1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数据管理部门、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金融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
  为加快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让更多企业在数字经济新领域新赛道跑出加速度,推动涌现更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组织制定了《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数 据 局
财  政  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 国 证 监 会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