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歙县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歙县审计局关于印发歙县审计机关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一、审计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把握经济监督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审计计划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大决策部署,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科学安排审计项目,进一步关注事关经济社会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精准把握审计的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审计专业优势,为推动党中央及省、市、县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发挥重要监督作用。
(二)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牢牢把握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严格遵守宪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赋
予的职责权限,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恪守权力边界,坚持权力与责任相统一,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条线深入研究,找准审计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精准安排和组织实施各类审计项目,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三)坚持规划引领计划。紧扣国家和省、市、县“十四五”规划和“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建立中长期审计项目库,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跟进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工作安排,持续开展立项研究,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实施。做好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项目库的有机衔接,确保分阶段、分步骤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四)坚持加强审计工作统筹。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快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统筹安排实施审计项目,优化审计资源配置,统筹运用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等资源及有关专业人员力量。依托大数据审计,努力实现数据采集全覆盖、数据分析全覆盖、重点单位核查全覆盖,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五)坚持推动审计整改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把推动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督促检查 ,加大跟踪推进力度,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三、具体审计项目
2022年计划安排6类39个审计项目,其中:省定项目5个,县定项目34个。具体如下: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安排政策落实审计项目5个。县审计局按季度将跟踪审计报告主送当地政府,抄送市审计局。
1.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推动相关政策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
组织方式:财政金融审计股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本项目作为2022年第1季度政策跟踪审计项目。1月开始审计,3月底前完成(出具审计报告,下同)。
2.旅游强省、服务业发展等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旅游强省、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落实,推动我省全域旅游发展,服务业集聚创新融合为目标,重点关注相关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项目申报管理等情况。
组织方式:财政金融审计股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本项目作为2022年第2季度政策跟踪审计项目。4月开始审计,6月底前完成。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等产业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等产业政策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相关公共服务、要素、金融等配套政策落实、目标任务完成、奖补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
组织方式:财政金融审计股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本项目作为2022年第3季度政策跟踪审计项目。7月开始审计,9月底前完成。
4.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推进农业改革政策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农业产业园建设、资金绩效等情况。
组织方式:财政金融审计股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本项目作为2022年第4季度政策跟踪审计项目。10月开始审计,12月底前完成。
5.全县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专项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规范管理,加强我县人民防空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批、征收、管理和使用等情况。
组织方式:财政金融审计股牵头,农业农村社保审计股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3月开始,6月底前完成。7月底前将审计结果报送市审计局。
(二)财政审计
安排县级财政审计项目8个。其中县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个、县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项目6个、乡镇财政收支审计1个。
6.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财政支出政策提质增效,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重点关注“四本预算”执行、财政资源统筹、财政支出政策落实情况、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重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决算草案编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等情况。
组织方式:财政金融审计股组织实施,对2021年度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及财政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县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22年3月开始审计,6月底前完成。
7.2021年度县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肃财政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部门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预算绩效、财政存量资金、国有资产以及政府采购等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建设、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以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等。
组织方式:由财政金融审计股牵头,组织局机关有关股室(含县经济责任审计局,下同),在对县级一级预算单位数据分析全覆盖的基础上,对县移民安置事业发展中心、县文物事务中心、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徽州古城保护事务中心、县档案局(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县生态环境分局等6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县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22年3月开始审计,6月底前完成。
8.乡镇财政收支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根据审计法对乡镇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以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推动现代化财政制度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乡镇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和财政收入质量、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基层“三保”和债务风险管控等情况。
组织方式:财政金融审计股牵头,农业农村社保股组织对三阳镇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2年3月开始审计,于10月中旬上报市审计局。
(三)经济责任审计
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3个。其中县审计局组织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6个、县直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6个、县属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个。
9.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县经济责任审计局牵头,组织局机关有关股室对县许村镇、郑村镇、富堨镇、岔口镇、三阳镇、霞坑镇等6个乡镇现任或原任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10.县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县经济责任审计局牵头,组织局机关有关股室对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人民医院等6个部门(单位)现任或原任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11.县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监督,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发展战略规划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及运行,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及执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企业风险管控、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和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县经济责任审计局牵头,财政金融审计股组织对县徽城投资集团现任或原任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根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安排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1个。
12.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推进实施、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资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履行、资源环境相关资金征管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等。
组织方式:县经济责任审计局组织实施,对县富堨镇进行审计,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
审计时间:2022年3月开始审计,10月底前完成。
(五)公共投资审计
安排公共投资审计项目10个。
13.500万元以上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10个(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环境保护、投资绩效等。
组织方式: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组织实施。对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经开区投资开发公司、县徽投集团、县公安局、县文明办等7家单位2021年报备的11个5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按照审计两统筹要求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500万元以下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抽查6个,由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组织实施,审计结果纳入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审计时间: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六)企业审计2个(县定)
14.县融资担保公司、县粮食购销公司2021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推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国资国企改革、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及运行,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及执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风险管控、资产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县经济责任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股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审计结果纳入县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暂行办法》(皖政办〔2014〕25号),对2022年组织实施的40个审计项目,采取综合公告、结果通报等方式公开,其中对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项目进行综合公告,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公共投资审计等项目,分类形成综合报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经济监督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有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意识,把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任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审计法律法规和财经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推进做实研究型审计。牵头业务股室要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加强审前谋划,深入开展研究,制定好工作方案,审前就要对审计目标、工作切入点、预期成果、审计建议等做到心中有数,把研究工作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审计组要严格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加大审计力度,把问题当课题研究,对重大问题紧盯不放,弄清楚问题本质,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直击问题要害。审计项目完成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得失,推动后续审计立项选题和组织实施更加精准,持续提高工作质效。
(三)加强全过程跟踪管理。各股室要根据年度项目计划,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各环节的时间节点,从严控制现场审计时间,严格落实审计组组长负责制,综合法规股要加强对审计项目执行进度的全过程动态跟踪管理,促进审计项目提质提效。所有审计项目均应持续关注: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2、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3、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履行情况;4、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情况。以上内容均需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如无请做零报告)。
(四)自觉遵守纪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自觉维护审计机关形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出现有关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披露审计情况,不得对外提供审计取得的资料和数据。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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