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审计】歙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8月28日在歙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歙县审计局局长 叶庆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县财政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认真执行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全年财政预算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及有关单位具体组织的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管理改革措施推进有短板。存量资金清理不彻底,涉及2022年末以来结转资金1291.2万元未清理收回。支出决算不尽准确,2024年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未在当年支出决算对应科目中反映。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涉及4个单位的房屋租金等收入8.32万元,未及时上缴县财政或收取到位;1个部门非税收入未在单位财务账上核算反映。
(二)财政支出政策落实不尽到位。2023年上级提前下达的3项资金合计245.74万元,半年后才分配到部门(单位),超过规定时限。县财政局根据2024年12月底已失效的1个资金管理办法,安排2025年专项资金5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够细化。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收支各665万元,但提交县人大审查的预算草案中,收入预算未按行业或企业编列,未说明企业上年总体经营财务状况;支出预算也未说明项目安排的依据和绩效目标。
(四)个别专项债资金预算执行率低于30%。有2个新增专项债项目,分别于2024年6月到位资金1600万元、4000万元,当年分别支出188.55万元、948万元。
二、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结合县级预算执行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10个预算单位有关重点事项进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草案未经集体审议。4家县直单位和2所学校年度部门预算草案未经党组审议。
(二)零基预算编制不严格。1个部门“三公经费”连续3年预算执行率为60%左右。1家单位2023-2025年连续承办1个县级会议,每年约20万元会议经费均采取当年财政追加方式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三)结转结余资金未清理。有3家单位结转两年以上资金分别为4.89万元、29.29万元、16.07万元,未清理上缴财政。
(四)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1家单位2024年工会经费未单独核算,涉及资金1.67万元。1家单位在专项经费中提取工会经费2.6万元。1家单位扩大工会经费使用范围支出0.11万元。1家单位支取现金使用余额存放在出纳个人账户上,至审计时仍有余额0.19万元。
三、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审计了增发国债、防洪减灾等公共投资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招投标管理不到位。2个项目存在询价不充分、多计非夜间施工照明费和赶工措施费,造成招标控制价偏高25.68万元。
(二)施工监管力度不足。11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137.58万元。1个绿化项目未对苗木养护的履行期限、费用支付、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约定。2个项目变更手续不完善,增加造价约49万元;1个项目点清单编制不严谨,子项漏项,涉及资金32万元;1个项目点设计图不完整,缺少部份施工平面图及大样图。
(三)任务进展不够快。2023年11月,1个单位申请项目资金时,因时间紧、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开工迟,加上施工人员保障不足,该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完工,截至去年11月底资金拨付为预算的56.6%。
(四)合同履约不严格。2个项目施工单位存在关键岗位人员打卡不规范。3个项目监理人员在岗时间少于合同要求、缺少人员变更资料;1个项目监理单位未认真检查进场苗木的来源、品种、数量、规格,并形成记录。
(五)安全生产费使用不规范。1个项目安全生产费支付不及时,部分安全生产费报审、使用资料不完整。1处施工现场未按要求封闭,主要进出口警示标志不明显。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结合各类审计检查了社保、教育、惠民补贴等资金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社保待遇发放不精准。向去世人员发放、或重复发放失业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涉及9人,审计期间有关单位已追回多发资金0.93万元。
(二)食堂充值余额未及时退还。1个食堂2018-2021级毕业学生充值卡余额2.37万元未及时清理,至审计时仍挂账。
(三)特困人员动态管理不到位。2024年有3名享受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在外正常务工,有生活来源,但未予调整;涉及6人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标准。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部门预算执行、国企国资等审计中,持续关注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资产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审计了1家国有企业202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内控制度执行有欠缺。下属1家企业存货管理有漏洞,由销售人员登记出入库系统,不符合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审计监盘发现,原料账面数量金额与实际库存不相符。二是企业资产管理薄弱。1个项目2023年12月竣工,截至审计时,项目部分区域苗木枯死、杂草丛生,效益发挥不明显。三是项目施工管理不到位。2个项目存在实际工程量不足,涉及金额10.47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结合各类审计,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所中学已拆除房产未下账和已建成资产也未入账并存,涉及资产价值926.23万元;1个部门4处已移交房产、被收储宿舍未及时下账;1个部门2024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492.27万元资产未登记入账;1个镇2023年采购的2.36万元资产未登记入账;1所中学受赠的立式空调等资产未取得价值凭证,也未入账。二是资产划拨程序未履行。1个单位2023-2024年采购131.27万元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分发给基层单位,但未履行划转手续,各接收单位均未登记资产。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审计了1个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畜禽养殖排污管理不到位。至审计时,1个小型养殖场没有建配套的排污设施;1个生态养殖园已建标准三格式化粪池,但日常管理不到位,有少量粪污物溢出。二是未落实乡公益林管护职责。至审计时,该乡林场公益林未确定公益林管护人,明确其责任和权利、义务。三是河道沙石收入未及时上解。该乡两个村于2021年收取沙石资源款4.20万元,至审计时未上解县财政。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政策协调配合,增强经济工作合力。要严格依法治税,加大零散税费和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组织力度,强化土地出让收入预算执行。保障重点支出,科学安排和有效使用“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资金,确保重大政策落实落细。
(二)深化财政领域改革,推动关键举措落细。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观念,突破支出固化藩篱,优先“三保”支出,结合财力聚焦重大项目、发展新质生产力等全力保障。突出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督促国有企业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和执行机制、提升经营能力和业绩。
(三)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严格政府性债务资金使用管理,及时偿还债务本息,增加项目运营收益,强化专项债穿透式监管。规范医保、社保和养老服务、校园餐管理。严肃查处财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坚持以政治监督为统领,各类监督贯彻协同,深化专项整治,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县级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我们将持续跟踪督促,按规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今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审计机关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实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歙县篇章贡献审计力量。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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