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73323/202510-00003 信息分类: 分配结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10-09
发布机构: 歙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10-09
生效日期: 2025-10-09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养殖者情况公示
内容概述: 养殖者情况公示 性: 有效

关于黄鳝牛蛙泥鳅鳊鱼鲫鱼乌鳢大口黑鲈养殖者情况的公示

作者:歙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10-09 16:10 信息来源:歙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当前本(县、市、区或乡镇、街道)黄鳝养殖者0个、牛蛙养殖者0个、泥鳅养殖者0个、鳊鱼养殖者0个、鲫鱼养殖者1个、乌鳢养殖者0个、大口黑鲈养殖者0个。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现将养殖者公示如下,对于以上品种在本地有养殖但不在此公示名单的,欢迎向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实名反映。

情况反映电话:0559-6537058

养殖基地

所在乡镇、行政村

养殖者名称

养殖者

类型

主养

品种

混养

品种

养殖

方式

养殖

规模

投苗时间

(年//日)

预计

上市时间

(年//日)

成鱼养殖密度

(斤/亩)

质量安全风险等级

包保责任人

郑村镇棠樾村

歙县明丽家庭农场

个体工商户

鲫鱼

池塘养殖

30

2025/6/10

2026/1/31

1200/

低风险

 

 

 

 

 

 

 

 

 

 

 

 

 

注:此公示在乡镇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机构、村委会公告栏、产地收购点等显著位置公开。养殖者类型包括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和个人(家庭农场按营业执照注册类型归类);如果某一水产品在本地没有养殖的,在相应的位置填写“0”;每行的主养品种只能填7条鱼中的1中的一个;养殖方式及相应养殖规模单位为:池塘养殖(亩)、大水面养殖(亩)、网箱养殖(平方米)、设施养殖(立方米);同一养殖者如果主养品种、养殖方式或投苗时间不同,应当分行公示。低风险等级的养殖者可不标示包保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