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解读:歙县推动新兴产业提质增效的若干政策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构建我县更具竞争力和创新力的 “2815” 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与发展动力。结合我县目前产业发展情况,力争通过政策引导,吸引优质项目和人才,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培育提质增效,制定了本政策意见。
二、起草依据
1.省内主要文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和产业培育提质增效(2.0版)的意见》(以下简称《省新兴产业意见》)《安徽省支持企业开展并购重组若干政策》《安徽省制造业优质企业成长计划》《合肥市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实施细则》《芜湖市财政支持新兴产业若干政策》等;
2.省外主要文件:《杭州市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 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杭州市萧山区创新创业团队“5213”项目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研学和实践产业发展的意见》《云南市场化招商引资奖补办法》等;
3.市内(县内)主要文件:《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黄山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共歙县县委办公室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歙县“十四五”期间支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原《歙县经济开发区低效工业用地处置扶持政策》《歙县外贸外资发展若干政策》《歙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歙县促进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
三、起草过程
4月27日下午,我委召集县财政局、科商经信局等8个部门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根据会议意见及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10条,采纳10条),修改完善后形成《若干政策》初稿;
5月6日上午,组织我委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对《若干政策》进行修改完善,并于5月9日-12日发文征求各部门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收集意见建议4条,采纳3条建议;
5月13日下午,常务副县长戴维主持召开《若干政策》征求意见座谈会,结合会议所提意见对《若干政策》再次修改完善,收集意见建议13条,采纳13条建议;
6月3日上午,组织县科商工信局等相关部门对《若干政策》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收集意见建议8条,采纳8条建议;
6月7日先后征求冠润汽车、创想科技、强峰铝业等民营企业意见建议,收集意见建议6条,采纳4条建议;
6月23日组织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科商工信局等单位围绕政策来源依据及公平性、合法性等,对《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收集意见建议4条,采纳4条建议;
7月14日,根据县财政局提出的《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构建歙县“1+N”支出政策体系意见建议》,对现行有效的工业、科技、商贸等政策核心条款或竞争性政策进一步集成,修改完善后形成本次《若干政策》(送审稿);
7月25日,分别经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公平竞争及合法性审查,并通过;7月30日,经县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9月22日以县政府办名义正式印发实行。
四、工作目标
力争每年新落地新兴产业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30个,构建逐年递进、量质齐升的项目落地格局。以新兴产业提质增效为抓手,持续优化县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全面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与发展后劲,筑牢高质量发展产业根基。
五、主要框架内容
《若干政策》主要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和产业培育提质增效(2.0版)的意见》政策为基础,政策不求面面俱到,但求务实管用。主要聚焦四个方面5类13条具体举措,一是聚焦产业招大引强,通过深化与专业中介机构和企业合作,开展专业招商,对制造业投资项目予以适当资助,推进企业项目落地建设。二是聚焦产业做大做强,立足本地企业培育,从规模扩张、技术升级、市场拓展等维度发力,通过扶优扶强,力争主导产业能够培育1-2个链主企业,推进产业集群式发展。三是聚焦产业发展短板弱项,针对我县物流成本高、服装加工企业布局分散等突出问题,提出加大租金补贴力度,推动企业 “入园进区”,形成集聚效应。四是聚焦政策协同,充分借鉴省内外政策文件及现有工业、商贸业等政策,立足于“2815”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新兴产业及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及细分产业发展方向,提出一系列可落地见效的举措。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政策资金管理。集成县内农业、工业、科技、商贸、旅游、服务业等相关产业政策的40%预算资金,用于推进全县新兴产业培育提质增效,资金池视实际情况逐年予以增加。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会同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科商工信局等具体政策落实单位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引导更多新兴产业落地我县,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七、创新举措
主要为5个方面13条具体举措,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快新兴产业制造业项目建设。主要包括4个方面,
1.支持新兴产业制造业项目建设。为推进新兴产业项目落地,每年选取对新购置设备总投资达到一定条件的新兴产业投资项目,最高按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支持,对智改数转项目的软件投资部分最高按25%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国家新兴产业布局至我县的企业,按照迁移原生产设备的5%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加快新兴产业链主企业培育。扶优培强我县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传感器等领域重点新兴产业企业,通过选取发展潜力好的链主企业,按评选情况给予每户不高于100万元支持。
3.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支持传统产业集聚发展。解决现有小、散、乱的问题,对服装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进入集聚区内发展的,前三年给予每月不超过5元/平方米的租金优惠,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二是支持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发展壮大规上农产品加工业,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相关要求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相应资金支持。支持种养基地建设,聚焦猪鱼茶菊果,对适度规模种养基地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4.促进外贸外资发展。结合进出口总额完成情况,对生产型企业或依托本地生产企业成立的贸易型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支持。对通过海关AEO认证的企业,一次性支持10万元。对租赁和自建海外仓开展跨境电商业务,面积超过500平方米且年度海外仓销售额达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投资支持10万元。。
(二)构建创新创业良好生态,主要包括3个方面,
5.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支持建设共建共享创新平台。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速布局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中试熟化、园区智慧物流管理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平台运营主体不高于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新购置的研发及检验检测等相关设备给予20%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在本地组建研发机构,对上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正增长且高于5%的新兴产业企业,按照研发费用的1%给予企业支持,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6.推动产业创新发展。一是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推动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落地转化,每年择优选取3个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吸引和培育优秀创新创业团队落户我县,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二是加强技能人才培育。与职业院校合作开设校企合作定制班,企业对定制培养学生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对与定制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8个月的学生,由财政统筹资金按照分档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不断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为创新创业提供智力支持。
7.支持质量发展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一是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对新获得质量奖及获评标准创新贡献奖、“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的单位,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主导制定相关标准的单位,每项标准分别给予不超过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是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对新认定为高价值的发明专利,一次性奖励0.5万元/件。对企业引进符合产业政策且与本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高价值发明专利,给予0.5万元/件奖励。对通过验收的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主要包括3个方面,
8.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一是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在本地设立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深度融合,根据企业服务经营情况给予单户企业营业收入不超过2%的一次性资金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二是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或与县内国有平台公司合作,引领六大高端服务业新业态、新场景、新产品,每年根据综合评估情况,给予一定支持,单户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9.推动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一是支持引进大型物流企业。实施供应链创新应用工程,积极引进物流龙头企业,对运营面积达到一定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给予运营主体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二是降低大型企业物流成本。鼓励企业开展海铁联运、公铁联运等多式联运,结合企业营业收入及物流成本占比情况,对单个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10.促进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商贸主体提升创新能力,对综合评价良好的商贸主体在数字化运营、设备更新升级等方面,给予项目实际总投入3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二是支持电商产业集聚发展。对入驻歙县电商物流产业园的电商企业及物流等服务配套企业及电商产业园的运营公司按照招引入驻电商企业数量和经营规模等分别分档给予一次性支持。
11.推动文旅康养产业融合发展。一是支持文旅新业态、新产品打造。对建成运营后的文旅康养企业,按照年营业收入给予运营管理主体2%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国际知名连锁酒店为我县现有酒店提供运营管理服务的,按照企业年营业收入的1%给予运营管理服务主体一次性资金支持,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二是支持研学旅游产业发展。对知名研学旅行企业推动我县研学产业发展作出贡献的,结合年度营收完成情况,分档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新评定为国家、省研学游基地的,给予资金支持,进一步吸引知名研学旅行企业在本地发展。三是推动会展产业发展。鼓励科技型企业参加各类科技型展会和科技活动,对企业参加高交会等国际型、全国性科技展会的,给予参会企业资金支持。在我县举办知名品牌会展项目的,按照每百平方米2000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四是支持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推动生命健康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对采用自主研发或技术转让方式取得的新产品和先进技术成果,根据成果转化效益分年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主要包括2个方面,
12.支持企业开展并购重组。推动园区企业进一步整合,鼓励企业围绕园区主导产业开展并购重组,对于通过并购重组新增的产业项目,给予不超过并购基金管理团队或并购主体管理团队并购资金1.5%的支持,单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3.鼓励盘活存量资产。一是支持低效用地有机更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对完成交易的给予双方累计不超过3万元/亩的一次性投入支持。支持优质企业通过联合经营、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兼并重组方式盘活低效企业,新增资股份或股权转让占比达50%以上,按固定资产投资中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二是支持工业项目集约节约。鼓励工业项目集约节约用地,对亩均投资300万元以上且容积率达1.6以上的工业项目,对新建建筑给予25元/平方米的一次性投入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八、主要名词解释
新兴产业:是指关系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导向性和动态性特征的产业。与传统产业相比,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资源集约等特点,也是促使国民经济和企业发展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轨道的根本途径。 新兴产业是随着新的科研成果和新兴技术的诞生并应用而出现的新的经济部门或行业。通常新兴产业的标准、业务流程还有待开发,先驱企业往往获得先发优势。
九、解读咨询电话
如有对《若干政策》不理解之处,可咨询歙县发改委综合股,联系人:汪鑫,联系电话:0559-6517872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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