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0686258/202508-00006 信息分类: 执行落实情况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5-08-25
发布机构: 歙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8-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告知承诺制审批
内容概述: 告知承诺制审批 性: 有效

【保市场主体】歙县住建局:持续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作者:歙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08-25 15:43 信息来源: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报建领域营商环境,落实省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歙县住建局持续推行黄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制度。

在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下,政府部门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具体的审批条件、标准和办理要求,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条件并承担失信带来的后果,审批部门则依据该承诺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一是实现极速审批大幅缩短审批时间,“当场办结”、“立等可取”,实现项目早日开工、早建设;二是减轻企业负担企业无需在申请初期就准备大量繁杂的证明材料和图纸,降低了企业成本。三是激发企业活力赋予企业更大的自主权和责任感,优化营商环境。对政府而言,有利于提升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将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

今年以来,我局已审批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37件,其中包括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等审批事项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告知承诺制审批,打造工程报建领域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