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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
索
引
号:
003149652/202509-00115
信息分类:
减税降费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9-30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5-09-30
生效日期:
2025-09-30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1
关
键
词:
季度中 开业 30万元 判断 享受 免征
内容概述:
有
效
性:
有效
【减税降费】关于在季度中间开业以30万元的标准判断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5-09-30 08:17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阅读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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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间开业,开业当季以30万元的标准来判断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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