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509-00115 信息分类: 减税降费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9-30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5-09-30
生效日期: 2025-09-30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1 词: 季度中 开业 30万元 判断 享受 免征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减税降费】关于在季度中间开业以30万元的标准判断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5-09-30 08:17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阅读次数:

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间开业,开业当季以30万元的标准来判断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