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歙政办秘〔2025〕30号
徽城镇,县政府有关部门、相关直属机构:
现将《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2日
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汲取近年来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区域违规骑行行为产生的恶劣影响及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力防范化解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区域的交通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等法律规章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宣传教育引导、集中整治和常态化保持,营造全县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浓厚氛围。强化各部门工作合力,全面提升古城交通安全秩序和违规骑行监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及来歙游客生命财产安全。集中整治后,固化治理成效,健全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区域车辆监管体系,形成政府管理、部门联动、社会监督、人员自律的综合治理格局。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的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违规骑行等行为,成立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工作专班,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吴文斌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石 磊 徽城镇党委书记
成 员:邵灵花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胡鸿鑫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吴杭辉 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胡惠斌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吴 炯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旅体局局长
徐国军 县教育局局长
尹寿长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黄利华 县财政局局长
范文明 县住建局局长
胡林义 县交运局局长
洪 勇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
李鲜阳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余 坚 县精神文明建设中心副主任
凌道文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方卫斌 县文物事务中心主任
方 凯 县古城保护事务中心主任
凌 国 县交管大队大队长
潘 伟 歙州农文旅集团董事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李鲜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凌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解决整治行动及常态化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共同开展调度会商、督导检查等重点工作,各专班成员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精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抖音、快手等新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沿街LED显示屏、社区大喇叭高频次刊播车辆禁限行有关公益广告等。派遣记者对集中整治情况跟踪宣传,对反面典型进行通报曝光,对产生的舆情及时化解处理。组织中小学校以家长会、日常公益课、发放一封信等形式对教职工、学生、家长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外卖、跑腿、快递群体,加强寄递、外卖配送渠道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骑手、快递员通行安全意识培训,对骑手违规骑行行为及时警示处理。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针对禁限行区域设置电子围栏。通过多渠道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行业及居民游客宣传违规骑行危险危害,教育引导群众在禁限行区域推行车辆或绕道行驶。(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牵头,县融媒体中心、徽城镇、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交运局、县文旅体局等配合)
(二)开展集中攻坚整治。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攻坚整治(9月15日至10月14日),由县城管局牵头,县交管大队、徽城镇、县委社工部配合组织城管队员、交管队员、徽城镇镇干及社区工作者、志愿服务者,每日7:30至21:00,在古城府衙广场、瓮城、博物馆正门、中和街等区域共8个点位区域,以“定点值守+片区巡查”的方式,对违规骑行行为进行宣传教育劝导,交管部门加大路面违规骑行的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县城管局牵头,县交管大队、徽城镇、县委社工部等配合)
(三)建立常态管理机制。集中攻坚整治后,由县城管局会县交管大队对禁限行区域进行常态化管理,日常管理时段为7:30至21:00,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县交管大队派驻2名民警及8名辅警进行定点值守及执法管理,县城管局按照点位需求新增城管队员协同,人员统一由县城管局调配管理。建立完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通行特许通行管理工作机制,对特种车辆如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垃圾清运车等实行特许通行管理,市政维修车、绿化亮化养护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大型活动用车等采取报备制通行。(责任单位:县城管局牵头,县交管大队配合)
(四)加大推广技防物防措施。在小北街和中和街交叉口处安装升降柱防止机动车违规穿行,并科学论证在瓮城路口恢复原始台阶样貌。各主要路口设置和完善车辆禁限行标识标牌和绕行提示。在古城核心保护区各街区路口合理谋划设置隔离桩、升降柱等设施,在中和街重要点位设置交通摄像头,并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制度,将车主信息、车架号、电池识别代码等纳入车辆登记事项,从物防技防角度减少禁限行工作管理压力和人力成本。(责任单位:县古城保护事务中心牵头,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管大队、县文物事务中心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人员经费保障。县交管大队派驻参与禁限行管理的2名民警和8名辅警日常工作由县城管局统一管理,辅警人员绩效考核及人员晋升需征求县城管局意见。新增6个城市管理社会化辅助人员名额,人员由县城管局按规定组织采购,相应核减县城管局聘用制人员名额6个,涉及到的人员名额及相应经费调整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予以保障。参与集中整治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由各单位负责。
(二)物防技防设施保障。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物防技防设施由县古城保护事务中心负责建设,实施后交由县城管局进行日常维护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
(三)工作责任落实保障。由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对整治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在整治工作中推诿扯皮、工作不力者进行相应问责。对党员干部或监察对象存在违规骑行情况的,由县交管大队对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处罚后,通报所在单位。
附件: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工作责任任务分解表
附件
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工作责任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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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备注 |
1 |
牵头负责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宣传工作,统筹各类媒体资源开展集中宣传(歙县发布、歙县论坛、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结合“歙县温度”短视频展播活动,引导各责任单位、属地乡镇和自媒体达人推出一批短视频作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指导处置负面舆情,正面引导居民认知。 |
县委宣传部 |
胡鸿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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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通过新闻报道、政策解读等形式,利用101.8广播、电视、滚动字幕、应急广播、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宣传徽州古城核心区禁限行工作;利用短视频平台,制作一批短视频、漫画、H5、公益广告等作品,鼓励公众转发分享,形成浓厚氛围。 |
县融媒体中心 |
凌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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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负责向县内景区景点、导游公司(协会)、旅行社和住宿业(民宿、宾旅馆等)宣传《致居民朋友关于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的一封信》,加强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工作宣传力度;将古城核心保护区禁限行纳入景区导游宣传解说词,以及宣传推荐内容。 |
县文旅体局 |
吴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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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组织动员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及社会志愿者参与禁限行集中整治工作。 |
县委社工部 |
吴杭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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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负责督促共享单车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设置好古城核心区域内电子围栏,执法人员加强现场宣传教育;牵头组织开展古城核心区车辆禁限行整治工作,并负责整治工作后的日常管理工作。 |
县城管局 |
李鲜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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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在古城出入口和主要道路设置宣传标识,提醒游客和居民遵守车辆管理规定。通过编发短信、口头劝导、发放一封信等方式对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配合县城管局开展古城核心区车辆禁限行整治及日常管理工作,加大路面违规骑行的执法力度,完善车辆禁限行标识标牌和绕行提示,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制度。 |
县交管大队 |
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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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配合参与禁限行集中整治工作,负责禁限行工作中的安全保障,对阻碍执法及暴力抗法的违规骑行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理。 |
县公安局 |
尹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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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通过组织家长会、日常公益课、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致居民朋友关于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的一封信》;加强对学校教职工、学生以及家长的宣传教育。 |
县教育局 |
徐国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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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物防管理设施建设完成后交由县城管局统一管理、维护,将维护经费纳入县年度预算保障;根据工作任务明确日常管理人员数量和所需经费等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保障。 |
县财政局 |
黄利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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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组织多种形式开展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宣传工作,向快递企业及从业人员宣传《致居民朋友关于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的一封信》;督促快递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教育快递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从业人员进行教育管理。 |
县交运局 |
胡林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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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负责向外卖平台企业、核心保护区内商户宣传《致居民朋友关于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的一封信》,组织多种形式开展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宣传工作。督促外卖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骑手的管理与宣传教育,引导骑手严格落实禁(限)行相关规定。 |
县市场监管局 |
洪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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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采用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自媒体公众号、社区大喇叭等形式宣传徽州古城核心区禁限行工作;派遣记者对集中整治情况跟踪宣传,对反面典型进行通报曝光,对产生的舆情及时化解处理。 |
县融媒体中心 |
凌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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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联合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机关下发各乡镇及各部门、驻歙单位党组(党委)落实禁限行工作通知,联合相关部门在府衙广场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印制2000份《致居民朋友关于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的一封信》用于宣传发放;加大《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宣传力度;在小北街和中和街交叉口处安装升降柱,谋划中和街物防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论证在瓮城路口恢复原始台阶样貌。 |
县古城保护事务中心 |
方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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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古城内公房运营商户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利用景区宣传平台宣传禁限行工作,做好古城景区运营人员及合作单位工作人员的宣传引导。 |
歙州农文旅集团 |
潘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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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负责入户发放一封信,做好古城核心保护区内属地社区(斗山社区、中和社区)居民宣传教育引导。2.组织参与禁限行集中整治工作。 |
徽城镇 |
石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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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利用本地本单位新媒体平台宣传《致居民朋友关于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的一封信》。 |
各乡镇,县政府相关单位、相关直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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