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政人〔2025〕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洪虹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库移民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
洪虹同志的县移民安置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歙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3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驻歙各单位,有关群众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