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霞坑镇石潭村山地小火车及其配套工程EPC项目公开招标投标人资质资格信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任意一项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设备供应商资质:
如投标人是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滑行和旋转类B级及以上】。
如投标人是经销/代理商,除所投设备制造商须满足上述条件外,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大型游乐设施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滑行和旋转类B级及以上】。经销/代理商需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设备供应商人员担任,须具备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和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定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3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备供应商,联合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 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无。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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