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508-00122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8-11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5-08-11
生效日期: 2025-08-11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1 词: 零售环节 购进 鲜活肉蛋 免税 普通发票 计算 抵扣进项税额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一般纳税人从零售环节购进鲜活肉蛋取得免税的普通发票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作者:歙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5-08-11 10:47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阅读次数:

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