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0686258/202509-00002 信息分类: 房地产市场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5-09-0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购房奖补
内容概述: 关于继续给予阶段性购房奖补的情况说明 性: 有效

【房地产市场】关于继续给予阶段性购房奖补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09-05 11:00 信息来源: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细化政策举措>的通知》(建综函〔2025125号)、黄山市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有关要求,继续支持我县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推动全县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结合实际,现将有关阶段性购房奖补政策通知如下:

一、阶段性购房奖补

住宅:202591日起至2026331日止,在歙县购买首套及二套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的,县财政按照产权面积给予购房奖补:

(一)产权面积90㎡ 以下(不含),一次性给予0.5万元/套;

(二)产权面积90(含)—120 (不含),一次性给予1万元/套;

(三)产权面积120(含)—140 (不含),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套;

(四)产权面积140 ㎡及以上,一次性给予2.5万元/

非住宅:202591日起至2026331日止,100在歙县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的,县财政给予每套5000奖补。

二、多孩家庭购房补助

根据《关于2025年首季开门红给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奖补的通知》(歙建房〔20258号)规定: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在歙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县财政给予多孩家庭购房奖补,即政策内生育两个小孩(第二孩需未满18周岁,按合同备案时间计算)的歙县籍(备案前在册)家庭,在县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家庭第二套新建改善性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套1万元奖补。政策内生育三个小孩(第二孩需未满18周岁,按合同备案时间计算)的歙县籍(备案前在册)家庭,在县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家庭第二套新建改善性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套2万元奖补(与二孩奖补不重复享受)。

三、奖补申领期限和兑现流程

购房对象在足额缴纳契税后30日内申领购房奖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202591在歙县购买新建商品房,其中期房须在2026331日前完成合同备案20261231日前足额缴纳契税予以兑现现房须在2026331日前完成合同备案并足额缴纳契税,予以兑现。

具体操作参照《歙县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政策操作细则》(歙建房2022116号)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通知规定的购买新建商品房,以合同签订及备案时间为准(不包含法拍房及车库、杂物间等辅助性用房)

2.本通知中规定的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购房人如符合我县现行实施的多项购房奖补政策的采取就高不重复的补贴政策执行,即购房奖补以金额最高的一项作为补贴内容,不叠加享受政策,多孩家庭购房补助除外非住宅购房人,其购房奖补可与歙建房〔2024214号文件第一款奖补叠加享受,不与多孩家庭购房补助叠加享受

3.因提交申请材料不及时、不准确、材料虚假而导致无法享受奖补的,相关责任由购房人自行承担,涉嫌材料造假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4.在本通知规定的购房奖补期限内倡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步开展购房配套优惠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来歙就业人员、多孩家庭给予更大程度的优惠,各楼盘活动方案报歙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5.本通知由县住建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