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政府公报2025年第3期(总第89期)
县政府办文件
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经济发展与就业创业协调联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质升级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人事任免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江志伟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虞萍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歙县人民政府 关于潘五苟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强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数据公报
2025年1-4月全县主要经济指标
2025年1-5月全县主要经济指标
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经济发展与就业创业协调联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歙政办秘〔2025〕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相关直属机构: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经济发展与就业创业协调联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5月14日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经济发展与就业创业协调联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的部署,推动歙县就业扩容提质,实现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协调联动,结合歙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以高质量的人力资源开发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全面构建我县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体系,力争通过三年攻坚行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取得新突破,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进展。
——城镇新增就业总量逐步增加。到2027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000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城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
——人才供给规模持续提升。到2027年,累计新增技能人才4800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1400人以上,技能人才占劳动力人口比重超30%。职业学校毕业生留歙就业率达50%以上。扶持初创人才1600人以上。
——社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到2027年,“四上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达100%,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稳步提升。
二、工作举措
(一)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促进稳增长稳就业协同联动
1.强化“2815”产业发展与就业增长有效协同。坚持依靠发展促进就业,推进产业创业就业“三业联动”,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吸引青年人才返乡创业,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壮大汽车零部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扩大高技能人才岗位供给,通过高质量就业岗位引才留人。推进发展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提供一批技术人才岗位,实现产业聚人。发挥“徽文化+生态游”优势,推动文化旅游、电子商务、会展赛事等现代服务业集聚提档,为青年群体提供多元化就业选择,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科商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开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卫健委、县文旅体局、县投资促进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2.切实发挥投资促进就业作用。强化政府性投资支持作用,加强各类项目谋划储备。积极争取各类政策性资金投入,通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环境治理等方面项目吸纳农民工就近就业。聚焦激活社会性投资活力,以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为着力点,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加大产业项目招引力度,服务社会性投资项目有序推进,深入挖掘岗位供给潜能。(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投资促进局、县经开区管委会、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3.坚持联动消费就业互促共进。推进客货邮融合等交通运输业发展,规范引领快递物流、出租车(网约车)等新就业形态发展。加速农文商旅体康行业融合发展,充分培育挖掘消费增长点,以新生态消费增长扩大就业“蓄水池”。促进金融、保险、房地产等行业健康发展,促进就业人数稳步增长。发挥国有企业引领作用,加大人力资源行业龙头企业引育力度,探索组建人力资源协会,扩大行业从业人员规模。(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科商工信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体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就业创业服务机制,激发人才发展活力
4.夯实技能人才培育机制。深入推进技能强县建设,加快县级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支持国有企业、各行业协会、职业院校、民营企业搭建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推进职业学校与园区企业深入合作,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扩大技能人才后备队伍。实施“技能照亮前程”技能培训行动,开展行业性技能培训及竞赛,促进专业领域技能人才培育。聚焦劳务品牌建设,打造“徽味百工”劳务品牌;实施“徽姑娘”妇女创业发展项目,扩大劳务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县经开区管委会、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行知学校、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文旅体局、县交运局、县卫健委、县科商工信局、县妇联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5.营造创业带动就业良好环境。聚焦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孵化培育作用,扩大小微企业培育规模,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参与黄山市“迎客松”杯创意创新创业大赛,积极承办专项赛,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未来产业等领域加强创新项目招引落地。广泛开展乡村振兴特色创业特训营、电子商务培训、“徽物集”创业市集、青年创业等活动,完善初创人员扶持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经开区管委会、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县科商工信局、县投资促进局、团县委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6.发挥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作用。兑现迎客松英才计划、高校毕业生“市外招引”、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人才就业补贴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来歙留歙就业。落实脱贫人口、退捕渔民、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强化创业担保贷款、天使基金、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等金融支持,促进市场主体健康稳步发展。(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局、县人社局、县科商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教育局、县残联等)
(三)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就业服务提质增效
7.构建覆盖城乡的就业公共服务基础。在现有“三公里”就业圈、零工驿站服务网点基础上,依托公园、商超等公共场所加快自助式零工驿站布局,通过设置自助求职机等设施,加载零工岗位、就业政策等内容,支持劳动力灵活就业。盘活乡镇闲置资源,加快周边乡镇网点建设,促进农村居民转移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打造数字赋能的就业公共服务模式。持续推进“歙才云聚”就业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扩大住宿餐饮等服务行业企业以及适龄劳动者注册使用规模。在现有劳动力信息库、云聘会等服务基础上,深化AI技术应用,优化人岗精准适配、定制化政策解读等功能,提升劳动力及人才数据“可视化+结构化”分析精准度,将“三公里”就业服务推送到“云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9.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公共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2+N”就业招聘活动,针对企业、各类劳动群体不同需求,针对性举办“直播带岗”“云聘会”“送工入企”“就业大篷车”“就业政策在身边”“招才引智高校行”、重点群体专场招聘、就业指导等服务活动,扩大就业政策知晓率、覆盖面。落实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促进“家门口”稳定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总工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妇联、县残联、团县委、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提升就业领域治理能力,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
10.依法保障劳动合法权益。指导监督招聘单位科学设置招聘条件,消除不合理就业限制。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进就业作用,引导企业扩大就业安置规模。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职介和就业歧视行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残联、县妇联等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11.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企业用工指导,加强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最低工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益保障和劳动基准制度执行监督,化解规模性裁员风险隐患,积极查处欠薪欠保、违法裁员、求职陷阱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经开区管委会等,各行业主管部门)
12.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收。加强社会保险法、延迟退休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引导企业提高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扩大员工社会保险参保率。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核查企业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基数等重点问题,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经开区管委会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民生就业促进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落实县人社局牵头协调职责,加强部门协作、乡镇协同,每年初制定年度就业创业工作五级体系清单,确保条目化落实责任事项。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对照年度就业创业工作五级体系清单,落实对应就业创业职责工作,同步进行相关经济、就业、创业数据统计归集。县人社部门牵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经济发展与就业创业对应关系,推动经济发展与就业提质扩容联动。探索构建惠企政策落实与社保征缴扩面协同机制,确保三年攻坚行动目标全面完成。
强化氛围营造。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帮助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挖掘和宣传稳企扩岗、就业创业典型,总结推广就业创业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质升级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歙政办秘〔2025〕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相关直属机构:
《2025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质升级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7月10日
2025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质升级暨基层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质升级的实施意见》(皖卫发〔2024〕4号)精神,实现2025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达到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2026年县域内就诊率达85%,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达62%,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达80%;2027年县域内就诊率达9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达65%,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达85%,重点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0%以上,县域内医保基金支出比例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逐步提升,居民健康素养逐步提高,住院率稳中有降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升牵头医院综合能力
1.提升专科建设水平。县人民医院加快肿瘤防治临床服务中心、创建创伤中心建设,提升临床服务和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水平。推进建设省级区域(心血管病)医疗中心,依托王村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精神康复病区。针对县域内主要外转病种和急诊急救,建强做优3—5个临床重点专科。
2.深化对外共建合作。县人民医院持续深化与浙大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紧密合作,在重点专科建设、高层次人才培育、三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和成效。推进与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合作共建,促进医学教育和医疗服务共同提升。加强与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在精神康复领域的合作。
3.加强医院运营管理。县人民医院完善绩效管理,加快推进院长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对业务收入、门急诊人次数等重点运营指标的监测和管理,在全面达标的基础上持续向好发展。
4.强化牵头统筹能力。牵头医院进一步完善医共体组织架构、职能部门和内部决策机制。加强医学检验等资源共享中心和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健全帮扶机制,推深做实主治医师下沉乡镇卫生院派驻服务,整合现有资源,夯实人财物一体化管理,推进乡镇卫生院院长绩效工资由牵头医院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发放。
(二)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
1.强化县中医医院医联体牵头作用。加强基层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发挥“新安名医馆”“国医堂”夜间理疗门诊品牌效应。深化与省中医院、省针灸医院专科联盟、紧密型医共体合作,引进专家名医工作室。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加强绩效监测管理,提升医院内涵建设和运营效率,提升中医类诊疗量占比等重点指标。以智慧中药房、“两专科一中心”带动全县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加快推进“歙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心项目”建设,牵头组织好“新安养生局”等品牌活动。
2.培育基层中医专科品牌。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因地制宜开设不少于5个中医特色专科。支持乡镇卫生院突出中医特色。县级医疗机构通过专家名医下沉,基层名医通过跨乡镇帮扶等方式,在乡镇卫生院设置不少于5个中医专家名医工作室,服务群众并扩大品牌影响力。
3.提升全域中医药整体能力。县人民医院加强中医专科能力建设,中医床位占比不低于5%,相关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师,并融入治疗组、开展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和中西医协同的多学科诊疗。推进“霞坑+”和“王村+”两个基层中医药能力提升改革示范点建设。加强乡镇中医馆、村卫生室中医阁内涵建设,推动中医药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数量和占比、中药饮片使用等指标的监测和绩效评估。
(三)进一步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整体能力
1.激发乡镇卫生院活力。实行乡镇卫生院分类考评管理,加强深渡、王村、杞梓里3个乡镇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开展基层门急诊就诊、住院、县域内就诊等指标监测分析。探索乡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改革,强化绩效和运营管理。结合王村片、璜田片改革质效,适时逐步推广,巩固扩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成果。
2.兜牢卫生室服务网底。因地制宜加强对村医的培训和帮扶,对成效显著的在评优晋级等方面给予优先和奖励。优化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细则,强化考勤管理,将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作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提高门诊就诊率、中医门诊占比等分值比重。对享受4.8万元保底收入的村卫生室一村一策核定工作数量和质量,将考核结果与兑现补助挂钩。
3.推深做实县域医防融合。推进基层疾控(保健)工作网格化管理,县疾控中心人员下沉医疗机构,发挥疾控监督员作用,帮扶配合开展公共卫生工作。推进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建立医疗、公共卫生、基层卫生融合发展机制,实现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健康管理一体化。建立以慢性病发病率、规范化管理率、住院率为核心指标的考核管理机制,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防病中获益。
(四)进一步提升有序就医格局
1.建立健全会诊转诊机制。县人民医院建立会诊转诊服务中心,其他县级医院及王村、深渡、杞梓里中心卫生院分别建立会诊转诊服务分中心,完善功能设置和管理制度。建立会诊转诊管理办法,完善转诊、会诊机制。健全家庭医生首诊制度,跟踪转诊患者治疗过程,做好接续服务。
2.建立医师培训保障基金。统筹财政、医保和医疗机构自有资金,建立医师培训保障基金,主要用于县级医师进修学习、聘请县外专家来歙带教指导、省内外知名专家在公立医院设立工作室,及加强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等补助,形成有序就医格局。
3.完善院前急救网络设置。在进一步加强现有院前急救网络建设管理基础上,根据“农村30分钟急救圈”建设要求,增设岔口、璜田2个院前急救站点,补齐配套设施,合理排班,接受市120急救中心统一调度指挥。
(五)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资金使用效能
1.实施医保基金总额打包。在实行医保基金区域点数法(DIP)总额预算管理的基础上,对县域医共体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进行总额打包支付。实行双目标管理,落实奖励机制,实行超支合理分担,对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包干结余部分,由牵头医院根据最终考核结果在牵头医院、其他县级医院、社会办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分配。
2.实行慢性病包干付费。县域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已办理高血压、糖尿病等6个慢性病病种或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医疗证人群(不含办理过恶性肿瘤、白血病、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的人员)纳入慢性病种总额包干试点范围,试点人群试点年度内扣除生育住院费用后,其他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药费用,均纳入包干总额。
3.完善公卫资金打包机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人头总额预算管理,打包给牵头医院,牵头医院每季度会县级公共卫生机构监测评估并提出资金预拨方案,经县卫健委审核后,由卫健委通过财政一体化系统支付至实施单位,年终评估清算。牵头医院按省市文件要求预算“两病一体化”试点签约服务经费,每季度会县级公共卫生机构依据工分值及评估结果核算经费并拨付。
(六)提升县域居民健康水平
1.提高慢性病防控和服务能力。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两病”一体化管理项目试点工作为抓手,按照“三高共管,六病同防”的要求,逐步拓展至心脑血管疾病、农村上消化道癌等重点癌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干预和分类管理,推进慢病管理规范化、诊疗精准化、医防融合一体化、慢病随诊个性化水平。
2.强化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严格落实发热门诊管理,完善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制度,强化传染病首诊负责制,规范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置。推进传染病监测预警前置软件的部署与应用,利用大数据分析疾病流行趋势,及早落实干预措施。
3.加强妇女儿童保健管理。完善“云上妇幼”平台转诊、会诊功能,实现母婴安全救治线上开展;持续推进“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规范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等工作,持续开展健康教育,深入推进民生实事落地见效。
4.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以健康歙县建设为目标,以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为抓手,持续打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科普活动,不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实现爱国卫生从环境卫生治理单一纬度向全面健康管理综合体系转变,形成卫生健康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七)进一步提升服务康养产业能力
1.支持开发医疗康养产品。医疗机构结合歙县道地中药材资源,推进院内制剂、茶饮等康养和创意产品开发,加强与养老机构和社区等合作,将康养服务延伸到社区,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满足居家养老需求。
2.积极探索消费医疗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消费医疗和上门服务。支持医疗机构盘活闲置、富余资产发展康养、护理等业务。支持医疗机构创办企业开展相关的消费医疗和康养业务。支持医务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发挥个人专长参与康养民宿、酒店等的康养业务。
二、组织保障
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在县级医疗机构重点专科建设、乡镇区域医疗次中心、院前急救中心建设运营、建立健全会诊转诊机制等方面结合县级财力予以安排。积极探索优化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收支节余管理办法。健全人才招引和交流机制。盘活用好县域编制资源,根据省市部署深化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打造“县级统筹、乡镇所有、县管乡用、以乡带村”的县乡村三级医院“编共体”。优化考核方式,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根据服务能力和特点实施差异化的试点病种,扩大“日间病床”试点范围。积极落实适宜农村地区的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逐步提高服务性收入占比。健全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医疗费用增长率、医保报销比例、基层就诊率、县域内基金支出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等的监测评估。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江志伟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歙政人〔2025〕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江志伟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2025年6月16日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虞萍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歙政人〔202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虞 萍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叶林涛同志任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邢江涛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方光泉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张青峰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汪文清同志任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 鑫同志任县司法局徽城司法所所长;
潘美华同志任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
免去:
虞 萍同志的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汪胜利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张青峰同志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方光泉同志的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程其亮同志的县公安局王村派出所所长职务;
胡建平同志的县司法局徽城司法所所长职务;
胡 鑫同志的县司法局北岸司法所所长职务;
方蓉翠同志的县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职务。
2025年6月16日
歙县人民政府 关于潘五苟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歙政人〔2025〕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潘五苟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主任(所长);
郑安全同志任县歙西国有林场(县徽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副场长(副主任);
许 磊同志任县歙西国有林场(县徽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副场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潘五苟同志的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郑安全同志的三阳木竹检查站(三阳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站长职务。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健康监督所涉及机构改革人员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2025年6月16日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强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歙政人〔2025〕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李 强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邵柳畅同志任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何 佳同志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刘 凯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范淑郡同志任县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2025年6月21日
2025年1-4月全县主要经济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累 计 |
上 年 |
同比增长 |
2024年增幅(%) |
|
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
|
|
|
|
农业总产值(现价) |
亿元 |
|
|
|
|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亿元 |
|
|
9.9 |
1.5 |
|
规模以上工业产销率 |
% |
96.5 |
96.1 |
0.5 |
2.9 |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万元 |
55692 |
54604 |
2.0 |
-0.6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万元 |
157198 |
151204 |
4.0 |
0.8 |
|
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及房地产) |
万元 |
|
|
9.3 |
1.4 |
|
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 |
万元 |
|
|
-18.9 |
-9.2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万元 |
|
|
|
|
|
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总额 |
万元 |
|
|
9.0 |
5.2 |
|
外商直接投资 |
万元 |
0 |
204 |
-100.0 |
1357.1 |
|
外贸进出口总值 |
万美元 |
|
|
|
|
|
外贸出口 |
万美元 |
|
|
|
|
|
实际到位省外资金 |
万元 |
154962 |
|
47.2 |
|
|
新签项目到位资金 |
万元 |
|
|
|
|
|
旅游总收入 |
亿元 |
|
|
|
|
|
旅游创汇 |
万美元 |
|
|
|
|
|
旅游接待量 |
万人次 |
|
|
|
|
|
入境游客 |
万人次 |
|
|
|
|
|
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 |
元 |
|
|
|
|
|
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 |
元 |
|
|
|
|
|
全县用电量 |
万千瓦时 |
52886 |
50218 |
5.3 |
9.2 |
|
其中:工业用电量 |
万千瓦时 |
32480 |
30842 |
5.3 |
9.6 |
|
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 |
亿元 |
512 |
466 |
9.9 |
8.1 |
|
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 |
亿元 |
388 |
367 |
5.7 |
5.3 |
2025年1-5月全县主要经济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累 计 |
上 年 |
同比增长 |
2024年增幅(%) |
|
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
|
|
|
|
农业总产值(现价) |
亿元 |
|
|
|
|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亿元 |
|
|
8.1 |
2.0 |
|
规模以上工业产销率 |
% |
96.7 |
|
-0.2 |
3.8 |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万元 |
63760 |
62190 |
2.5 |
-1.6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万元 |
185523 |
192412 |
-3.6 |
2.1 |
|
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及房地产) |
万元 |
|
|
5.5 |
3.4 |
|
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 |
万元 |
|
|
-24.9 |
-12.4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万元 |
|
|
|
|
|
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总额 |
万元 |
|
|
8.2 |
4.1 |
|
外商直接投资 |
万元 |
|
|
|
|
|
外贸进出口总值 |
万美元 |
|
|
|
|
|
外贸出口 |
万美元 |
|
|
|
|
|
实际到位省外资金 |
万元 |
201052 |
|
39.9 |
|
|
新签项目到位资金 |
万元 |
|
|
|
|
|
旅游总收入 |
亿元 |
|
|
|
|
|
旅游创汇 |
万美元 |
|
|
|
|
|
旅游接待量 |
万人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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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游客 |
万人次 |
|
|
|
|
|
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 |
元 |
|
|
|
|
|
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 |
元 |
|
|
|
|
|
全县用电量 |
万千瓦时 |
66157 |
63184 |
4.7 |
9.7 |
|
其中:工业用电量 |
万千瓦时 |
41454 |
39816 |
4.1 |
10.6 |
|
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 |
亿元 |
513 |
469 |
9.4 |
8.3 |
|
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 |
亿元 |
389 |
366 |
6.2 |
5.2 |
歙县人民政府公报2025年第3期 .docx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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