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食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02158****96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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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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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市监处罚〔2025〕114号 |
黄山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
黄山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264元;2、罚款人民币1000元,上缴国库。 |
0.100000 |
0.02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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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20 |
2026-6-20 |
2028-6-20 |
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0210921427506 |
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10210921427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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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年 |
341021 |
2025-6-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建设银行歙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歙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歙县支行、中国银行歙县支行营业部、安徽歙县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歙县支行、徽商银行歙县支行所属网点等财政指定非税收入收缴银行,或者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支付系统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