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歙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石大安解读《歙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问:办法修订的政策背景?
石大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地方政府分解落实减排任务市级任务下达,“十四五”期间,市级下达歙县4项重点污染物减排任务(COD、氨氮、氮氧化物、VOCs),但目前VOCs等指标进展滞后,VOCs治理技术应用不足,需加快治理,在完成减排任务的同时,需储备富余减排量,用于新上项目的总量指标替代,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该方案修订是应对国家环保政策趋严、完成上级考核任务、破解地方发展约束、补齐环境治理短板的综合性举措,体现了从被动减排向主动治理的战略转变。
问:办法修订过程是怎样的?
石大安:针对VOCs等指标未达预期、减排任务推进不均衡等问题,歙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方案;由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联合县经开区管委会、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共同研究,明确责任分工;将市级下达的减排任务细化到工业、生活、农业三大领域,并制定具体措施和保障机制。
问:本次主要修订内容?
石大安:量化刚性指标:明确四大污染物具体减排量(COD 187吨/氨氮6.4吨/氮氧化物375吨/VOCs 267吨)新增弹性目标:要求超额完成减排任务,建立可替代总量指标储备库二、治理措施细化,工业源治理升级实施园区内外差异化管理:园区内强化VOCs源头替代(涂料/胶粘剂等低挥发性原料替代),园区外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行动。工业NOx深度治理(SCR脱硝设施改造),能源替代(生物质锅炉替代燃煤),新增再生水利用硬性指标,淘汰国三柴油车,建设充电桩等绿色交通设施。(三)农业源方面进行茶菊加工燃煤替代(推广电烘干设备),畜禽粪污"三化"处理(肥料化/能源化/基质化)。
问:《预案》有哪些创新举措?
石大安:减排量储备与交易机制:在完成减排任务基础上,储备富余指标用于新项目替代,实现环境容量动态管理。按工业、生活、农业三大污染源制定差异化措施,分类精准治理,突出VOCs源头替代、畜禽粪污利用等重点领域。进行责任捆绑考核:将减排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和经开区,未达标地区暂停环评审批,倒逼责任落实。通过资金扶持、排污权交易等政策推动市场化激励,激发企业减排积极性,推动绿色技术应用。
问: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石大安:如对《歙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再有不解之处,请咨询歙县生态环境分局污染控制股,咨询电话:0559-6510122。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