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70819/202505-00016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其他,TXT,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4-20
发布机构: 歙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5-05-0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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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歙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石大安解读《歙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歙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5-05-05 09:03 信息来源: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问:办法修订的政策背景?

石大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地方政府分解落实减排任务市级任务下达,“十四五”期间,市级下达歙县4项重点污染物减排任务(COD、氨氮、氮氧化物、VOCs),但目前VOCs等指标进展滞后,VOCs治理技术应用不足,需加快治理,在完成减排任务的同时,需储备富余减排量,用于新上项目的总量指标替代,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该方案修订是应对国家环保政策趋严、完成上级考核任务、破解地方发展约束、补齐环境治理短板的综合性举措,体现了从被动减排向主动治理的战略转变。

问:办法修订过程是怎样的?

石大安:针对VOCs等指标未达预期、减排任务推进不均衡等问题,歙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方案;由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联合县经开区管委会、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共同研究,明确责任分工;将市级下达的减排任务细化到工业、生活、农业三大领域,并制定具体措施和保障机制。

问:本次主要修订内容?

石大安:量化刚性指标:明确四大污染物具体减排量(COD 187/氨氮6.4/氮氧化物375/VOCs 267吨)新增弹性目标:要求超额完成减排任务,建立可替代总量指标储备库二、治理措施细化,工业源治理升级实施园区内外差异化管理:园区内强化VOCs源头替代(涂料/胶粘剂等低挥发性原料替代),园区外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行动工业NOx深度治理(SCR脱硝设施改造)能源替代(生物质锅炉替代燃煤)新增再生水利用硬性指标淘汰国三柴油车建设充电桩等绿色交通设施(三)农业源方面进行茶菊加工燃煤替代(推广电烘干设备)畜禽粪污"三化"处理(肥料化/能源化/基质化)

问:《预案》有哪些创新举措?

石大安:减排量储备与交易机制:在完成减排任务基础上,储备富余指标用于新项目替代,实现环境容量动态管理。按工业、生活、农业三大污染源制定差异化措施,分类精准治理,突出VOCs源头替代、畜禽粪污利用等重点领域。进行责任捆绑考核:将减排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和经开区,未达标地区暂停环评审批,倒逼责任落实。通过资金扶持、排污权交易等政策推动市场化激励,激发企业减排积极性,推动绿色技术应用。

问: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石大安:如对《歙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再有不解之处,请咨询歙县生态环境分局污染控制股,咨询电话:0559-6510122。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